索 引 号 | FZ08114-2500-2022-00162 | 文号 | 侯自然综〔2022〕320号 |
发布机构 |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生成日期 | 2022-07-13 |
标题 | 关于福建医科大学上街校区 总平面规划拟调整的公示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福建医科大学建设的福建医科大学上街校区位于闽侯县上街镇,项目总用地面积519314.6平方米。原总平面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为:总用地面积519314.6 ,容积率0.59 ,建筑密度13.6% ,绿地率50.4% ,总建筑面积325959.7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304759.7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11200.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70556.1平方米。附件:调整前后总平面图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7月12日. |
索 引 号 | FZ08114-2500-2022-00162 | ||
文号 | 侯自然综〔2022〕320号 | ||
发布机构 |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生成日期 | 2022-07-13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关于福建医科大学上街校区 总平面规划拟调整的公示 | ||
内容概述 | 福建医科大学建设的福建医科大学上街校区位于闽侯县上街镇,项目总用地面积519314.6平方米。原总平面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为:总用地面积519314.6 ,容积率0.59 ,建筑密度13.6% ,绿地率50.4% ,总建筑面积325959.7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304759.7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11200.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70556.1平方米。附件:调整前后总平面图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7月12日. |
根据校区发展需要,校方拟对校区总平面规划方案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对原科研综合楼进行调整,将两栋建筑合并成一栋建筑进行重新设计;
2.更正原计算错误的指标,将计容建筑面积从304759.7平方米调整为314759.7平方米;
3.机动车停车位由510辆调整为960辆,非机动车停车位由1895辆调整为6400辆;
4、对科研综合楼南侧湖体景观进行局部调整。
福建医科大学上街校区调整后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为:总用地面积519314.6平方米,容积率0.61,建筑密度13.6%,绿地率49.4%,总建筑面积325959.7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314759.7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11200.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70556.1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960辆,非机动车停车位6400辆。
以上调整均满足相关规划条件要求,建筑退让、日照等规划指标均符合《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同时该总平面规划调整方案于2022年6月经闽侯县人民政府会审通过《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福建医科大学上街校区总平面及建筑设计调整方案会审纪要》(侯政办项〔2022〕97号),具体调整详见附件。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调整前后相关内容进行公示,以征求各利益相关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2年7月14日至2022年7月27日。公示地点:福建医科大学上街校区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minhou.fuzhou.gov.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22982504)。如需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闽侯县滨江商务中心C栋5-6层,邮编:350100。
附注:
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3.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调整前后总平面图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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