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08114-2500-2024-00016 | 文号 | 侯自然综〔2024〕18号 |
发布机构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生成日期 | 2024-01-12 |
标题 | 关于福州永宏沥青混凝土搅拌站(二期)工程地块控规调整论证的公示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为加快推进福建省工业用地提质增效,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县政府工作要求,我局组织编制的《福州永宏沥青混凝土搅拌站(二期)工程地块控规调整》于2023年12月26日通过专家技术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第二十六条城乡规划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城乡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Com ,并注明“福州永宏沥青混凝土搅拌站(二期)工程地块控规调整论证报告意见与建议” 。 |
索 引 号 | FZ08114-2500-2024-00016 | ||
文号 | 侯自然综〔2024〕18号 | ||
发布机构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生成日期 | 2024-01-12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关于福州永宏沥青混凝土搅拌站(二期)工程地块控规调整论证的公示 | ||
内容概述 | 为加快推进福建省工业用地提质增效,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县政府工作要求,我局组织编制的《福州永宏沥青混凝土搅拌站(二期)工程地块控规调整》于2023年12月26日通过专家技术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第二十六条城乡规划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城乡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Com ,并注明“福州永宏沥青混凝土搅拌站(二期)工程地块控规调整论证报告意见与建议” 。 |
为加快推进福建省工业用地提质增效,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县政府工作要求,我局组织编制的《福州永宏沥青混凝土搅拌站(二期)工程地块控规调整》于2023年12月26日通过专家技术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第二十六条 城乡规划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城乡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三十日。”的要求,现将修改完善后的规划草案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规划主要内容发布在闽侯县政务信息网(www.minhou.gov.cn)上。公示时间自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2月11日,公示期间欢迎各单位和个人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对规划提出意见与建议。
来信邮寄地址: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商务中心C栋5楼(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政编码:350100,联系电话:0591-22982504或0591-22062329,电子邮件:mhcxgh@163.com,并注明“福州永宏沥青混凝土搅拌站(二期)工程地块控规调整论证报告意见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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