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08114-2500-2024-00141 | 文号 | 无 |
发布机构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生成日期 | 2024-06-03 |
标题 | 关于美兴物流园项目总平面规划调整及二期工程建筑设计方案的公示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福建美兴实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美兴物流园项目位于闽侯县南通镇。福建美兴物流园(一期)总平面规划调整方案于2017年6月经闽侯县城乡规划局审查通过。具体情况为:保留已建建筑1 #中转分拣站、 2 #中转站、 3 #中转站、 4 #中转站、生活服务设施、办公楼。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调整前后的图纸进行公示,以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地点:美兴物流园项目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 minhou . fuzhou . gov . cn )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 0591-22060065 ) 。美兴物流园项目(二期)建筑设计方案。 |
索 引 号 | FZ08114-2500-2024-00141 | ||
文号 | 无 | ||
发布机构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生成日期 | 2024-06-03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关于美兴物流园项目总平面规划调整及二期工程建筑设计方案的公示 | ||
内容概述 | 福建美兴实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美兴物流园项目位于闽侯县南通镇。福建美兴物流园(一期)总平面规划调整方案于2017年6月经闽侯县城乡规划局审查通过。具体情况为:保留已建建筑1 #中转分拣站、 2 #中转站、 3 #中转站、 4 #中转站、生活服务设施、办公楼。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调整前后的图纸进行公示,以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地点:美兴物流园项目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 minhou . fuzhou . gov . cn )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 0591-22060065 ) 。美兴物流园项目(二期)建筑设计方案。 |
福建美兴实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美兴物流园项目位于闽侯县南通镇。福建美兴物流园(一期)总平面规划调整方案于2017年6月经闽侯县城乡规划局审查通过。主要规划技术指标:总用地面积68695.8平方米,建(构)筑物占地面积2739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8996平方米;容积率1.29,建筑密度40%,绿地率16.8%。
现建设单位扩征地块后申请对该项目总平面进行重新规划设计。具体情况为:保留已建建筑1#中转分拣站、2#中转站、3#中转站、4#中转站、生活服务设施、办公楼;新规划建设消控中心、8#物流仓库。
调整后项目总平面主要规划技术指标为:总用地面积/建设用地面积81295.5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36574.6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5502.44平方米;容积率1.429,建筑密度44.99%,绿地率15.92%。
以上调整内容符合地块规划条件及《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调整前后的图纸进行公示,以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4日至2024年6月18日。公示地点:美兴物流园项目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minhou.fuzhou.gov.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22060065)。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闽侯县商务滨江中心C楼5-6层,邮编:350100。
附注:
1、书面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图:
1、调整前总平面图
2、调整后总平面图
3、美兴物流园项目(二期)建筑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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