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08 11:03 | 来源:闽侯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实际编制了本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311日至20231231日。本报告在“福建·闽侯”县政府网站(http://minhou.fuzhou.gov.cn/)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闽侯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大道73B辅楼2205室;邮编:350100;电话:0591-22983246;传真:0591-2206172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落实上级有关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决策部署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按照《要点》各项要求,统筹推进信息公开与我局各方面工作深度融合,持续健全信息公开责任落实机制,以网站作为信息公开发布主要渠道,依法依规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交通信息对社会公众的服务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度,我局共在闽侯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条,均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全文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加强依申请工作规范化,建立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流程,明确各办理环节负责科室及办理时限要求,确保依规办理。202311日至20231231日期间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件(网上申请),共受理1件,已按规定办理。

 2023年,我局没有收到有关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而复议、涉诉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信息公开责任

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制度化管理,在制度建设基础上,创新工作理念和方式方法,强化各部门合作共享,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各内设机构和局属事业单位分工负责的责任落实机制,通过细化应公开事项任务分工,严格职责到岗、任务到人的要求,明确公开方式和流程,有效地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运行,全面强化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

2.规范平台建设,满足公众信息需求

闽侯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阵地,按照县政府统筹安排,“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在政府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加强专门性内容的发布和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权威、及时、有效。第一时间发布公交线路的新增和调整优化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动态信息,及时公开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质量安全监督、新购置农村客运车辆省级补贴资金、申请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申请旅游包车运力投放许可、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等,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1.加强资金方面信息公开。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年度经费预算决算,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自觉接受公众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推进财政管理使用的科学化、规范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2023年,我局配合接受媒体访谈,积极主动回应交通民生热点问题;有序推进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网上公开工作,使建议、提案办理与公开工作成为提升交通管理服务水平的重要抓手。

3.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每个季度均通过福建省政务公开综合管理平台及时报送文章更新数量及浏览量,以便上级做好数据统计。

(五)监督保障

在局党组的领导和全面部署下,健全完善以局办公室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参与,法律顾问、保密审核,纪检监察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

制发件数

本年

废止件数

现行

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8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形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2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我局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准确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持续深化思想认识,不断提升公开意识;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充分考虑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拓展、更新公开内容,不断提高信息发布的全面性、有效性、时效性。

六、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2023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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