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08 16:35 | 来源:闽侯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实际编制了本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州市闽侯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minhou.fuzhou.gov.cn/)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闽侯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大道73号B辅楼2层205室;邮编:350100;电话:0591-22983246;传真:0591-22061722)。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遵循内容全面性、发布及时性、获取便民性的原则,以网站作为信息公开发布主要渠道,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效能。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度,我局共在闽侯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条,均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全文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签收、内部审查流转、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流程,明确各办理环节负责科室及办理时限要求,仔细推敲撰写回复文书等,不断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网上申请),共受理1件,已按照规定办理。

2024年,我局没有收到有关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而复议、涉诉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由局办公室负责政府门户网站相关内容的协调收集、更新发布等工作;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上级政务公开专项培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按照时间节点,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保证政府公开规范、有序、真实。定期通过政务监察系统采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每季度通过省政务公开综合管理平台统计报送相关数据,并将主动公开信息制成纸质档案形式,及时报送给县档案馆。

 (四)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1.增强资金信息公开。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年度财政经费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不断加强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方面的财政专项支出信息公开力度,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确保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要求开展主要领导在线访谈,认真解读政策,积极回应热点问题,发挥交通信息对社会公众的服务作用。

3.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交通运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通知》、《福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福州市交通运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通知》、《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闽侯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对公路、水路的基础建设和运输管理等交通运输领域的公开事项,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开展条目式梳理,制定《闽侯县交通运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有序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领域信息发布。

(五)监督保障

在局党组的领导和全面部署下,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完善以局办公室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

制发件数

本年

废止件数

现行

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4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形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动公开意识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兼职干部队伍需进一步加强,业务素质需进一步提升。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将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丰富宣传教育和培训学习形式,提升交通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的梳理和撰写能力。

六、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2024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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