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教育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9 16:55 | 来源:闽侯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闽侯县教育局编制了本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闽侯县门户网站(http://minhou.fuzhou.gov.cn/)公开专栏上公布,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闽侯县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交通路60号闽侯县教育局办公室,邮编:3500100,电话:0591-22982259,电子邮箱:2683062448@qq.com,传真:0591-22067222)。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闽侯县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和平台建设,加大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力度,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情况

  1.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根据机构改革后新的“三定”方案,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2020年度依法公开《福州市闽侯县教育局权责清单》。

  2.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2020年10月15日前完成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并在2020年11月15日前在闽侯县政府网站公开。

  3.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全面梳理本机关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根据“放管服”改革要求,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2020年我局没有发布规范性文件。

  4.加强政策发布解读。闽侯县教育局对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2020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2020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等6个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文件进行政策解读,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5.不断优化政务服务。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在闽侯县网上办事大厅发布办事指南,明确服务事项申请条件和所需申报材料,公开设定依据和办理依据,最大限度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

  6.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教育系统疫情防控部署要求,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及时将最新疫情动态及时推送给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

  (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展情况

  按照国务院、省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按照教育部《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结合我县教育局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根据实际,认真梳理,确认《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公开内容,目录包含政策文件等10项一级事项,34项二级事项,组织科室根据目录内容,上传公开相关文件。

  (三)主动公开

  2020年,我局政务公开信息344条(主动公开46条),其中公开义务教育信息47条、公开规划与经费信息27条、公开招标公告信息178条、公开高中教育信息21条、公开教师招录信息26条、公开自学考试信息5条、学前教育29条、特殊教育7条、职业教育4条。

  (四)依申请公开

  我局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出具告知书,规范格式和内容,切实做到依申请办理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1条、予以认真办结。

  (五)政府信息管理

  一、为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完善、机构健全、责任明确。二、严格机关单位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管理等相关制度,严格保密审查和信息发布管理,严防泄密事件发生。及时更新政务公开信息,方便公众查询、获取信息。三、及时向县档案馆移交公开的政府信息。

  (六)平台建设

  我局依托闽侯县政府网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加大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力度,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通过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更新义务教育信息、教师招聘、公开招标等信息。

  (七)监督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我局严格审查单位公文公开属性,按照保密审查程序进行保密审查,可以公开的文件,按照程序公开,及时对已经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对失效、废止、被新文件取代的文件及时标注文件的有效性。

  1.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情况。一是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做到既依法公开,又严格保密。二是公开信息涉及其他部门和单位的,及时进行沟通、协商和确认,保证公开信息准确、一致、安全。三是按照“保密审查与公文流转、信息发布同步实施”的要求,认真抓好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建设,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前置。

  2.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情况。制定出台了《闽侯县教育局政务公开制度》,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细化和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二是通过福州市政务公开监察系统,形成常态化日常监测、应急处置、问责等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4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5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54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需进一步完善;二是干部主动公开的责任意识及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完善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合理规划专栏,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依法依规推动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学习,积极参加县政府召开的培训会,增强干部对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业务能力,确保政务公开的及时性和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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