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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文号 | ||
发布机构 | 闽侯县人社局 | 生成日期 | 2022-08-23 |
标题 | 关于宁夏籍脱贫人口在榕稳定就业奖补的公示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十四五”期间闽宁劳务协作相关工作的通知》 (闽人社文〔 2021 〕 59号)文件精神,福建顺邦防护科技有限公司2名宁夏籍脱贫人口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且有参保记录,符合补贴条件,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予以交通生活补贴。补贴金额共计3000元(详见附件) 。 |
索 引 号 | |||
文号 | |||
发布机构 | 闽侯县人社局 | ||
生成日期 | 2022-08-23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关于宁夏籍脱贫人口在榕稳定就业奖补的公示 | ||
内容概述 |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十四五”期间闽宁劳务协作相关工作的通知》 (闽人社文〔 2021 〕 59号)文件精神,福建顺邦防护科技有限公司2名宁夏籍脱贫人口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且有参保记录,符合补贴条件,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予以交通生活补贴。补贴金额共计3000元(详见附件) 。 |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十四五”期间闽宁劳务协作相关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59号)文件精神,福建顺邦防护科技有限公司2名宁夏籍脱贫人口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且有参保记录,符合补贴条件,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予以交通生活补贴,补贴金额共计3000元(详见附件)。补贴资金从就业专项列支,公示期满后拨付到个人账户,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8月23日—2022年8月29日,在此期间,欢迎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闽侯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公示电话:62091913
来访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来信投递: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大道73号滨江商务中心C楼(350100)
闽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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