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文号 | ||
发布机构 | 闽侯县人社局 | 生成日期 | 2022-01-12 |
标题 | 关于发放闽侯县2020年第二十九批以工代训补贴企业及人员信息的公示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根据《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落实以工代训政策支持企业稳岗扩岗的通知》 (榕人社培〔 2020 〕 44号)精神,经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第二十九批闽侯县溪兜供水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623人次符合以工代训补贴条件。 |
索 引 号 | |||
文号 | |||
发布机构 | 闽侯县人社局 | ||
生成日期 | 2022-01-12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关于发放闽侯县2020年第二十九批以工代训补贴企业及人员信息的公示 | ||
内容概述 | 根据《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落实以工代训政策支持企业稳岗扩岗的通知》 (榕人社培〔 2020 〕 44号)精神,经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第二十九批闽侯县溪兜供水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623人次符合以工代训补贴条件。 |
根据《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落实以工代训政策支持企业稳岗扩岗的通知》(榕人社培〔2020〕44号)精神,经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第二十九批闽侯县溪兜供水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623人次符合以工代训补贴条件,按500元/人/月标准拟向企业发放以工代训补贴,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月12日—2022年1月18日,在此期间,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县人社局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公示电话:0591-22928076、22982284,来访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来信投递:闽侯县滨江商务中心C栋2楼211闽侯县人社局职建科(350100)
附件:闽侯县2020年第二十九批以工代训补贴公示表
闽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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