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编制了本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建·闽侯”县政府网站(http://minhou.fuzhou.gov.cn/)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闽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闽侯县滨城大道滨江商务中心C栋2层,电话:22982284,传真:22928305)。
一、总体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我局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神,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明确公开范围,细化公开要求,增强公开实效。
(一)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情况
2020年,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做好日常政务信息登记、公开、整理、归类、收档等工作,完成每季度的信息公开统计报表和主动公开件工作,定期维护市政务公开监察系统,开展自查及时整改,杜绝出现超期和提前上网等情况。同时,通过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和章程,我局进一步对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流程、时限、办法和责任进行了详细规范。积极公开涉及失业补助、就业创业、便民惠企、社会保障、招录招聘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动态信息、工作进展,认真细致、严谨准确地核实信息内容,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展情况
按照国务院、省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针对我局涉及的2个试点领域,就业、社保领域对应的业务,我局业务部门积极对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时跟进出台相应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落实意见,经过2轮梳理核对,于10月底完成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并于11月完成标准目录上传工作,下阶段将对涉及领域下的公开情况进行信息维护和完善。
(三)主动公开
严格落实主动公开信息的公示和移交档案馆工作,按照规范化要求做好主动公开政府文件电子版和纸质版的一季度一送交工作;及时对本年度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总结汇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有效的进行。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局全网公开信息194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12条,全文电子化达100%。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2020年度,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包括:为民办实事、社会保障、扶贫就业、规范性文件、其他类信息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实施情况及工作动态等内容。其中社会保障、扶贫就业、其他类等方面的工作信息公开4条,占2.1%,相关工作部门动态公布188条,占96.9%,三公经费信息公开2条,占1.0%。
3、信息公开形式
我局通过“福建·闽侯”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以及县档案局等公众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我局的政府公开信息。
4、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2020年度,我局在政府信息专栏主动公布了广大人民群众较为关切的促进就业措施以及工作动态、相关补贴名单以及审核情况,社保以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关信息及工作进展情况,劳动保障工作,以及我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劳务派遣公司招聘有关信息,共发布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类政策互动信息 106条。
(四)依申请公开
2020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条,历年累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条,主要涉及城镇登记失业及养老保险参保情况。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已答复1条,同意公开1条。
(五)政府信息管理
以政府决策的民主化、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为指导,严格落实勤政、务实、透明、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建立了由主要领导总负责、一名副局长具体分管、一名经办人员专门负责的工作机制,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机构,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完善,责任明确,流程清晰。我局重视信息公开建设工作,统筹安排工作经费,确保经费及时到位,信息按时公开。
(六)平台建设
在县政府的指导下,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充分利用LED电子显示屏、遇见闽侯等公开方式和媒介,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更快更广延伸。
(七)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责任机制建设。通过健全和完善工作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和操作准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机构队伍建设,做到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公开,杜绝泄密事件发生,从源头上落实政务信息的保密安全,确保信息发布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准确性。
二是落实年度报告制度。主动响应主管部门监管,接受群众社会监督,梳理、核对、分类、归档年度政务信息,完善纸质材料,备份电子档案,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以总结每年度的信息公开工作,方便上级部门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8 |
12 |
67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76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8 |
1869094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以各项业务工作为出发点,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要求,抓紧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个别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信息内容存在差误,发布信息不够及时,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细致性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程序仍有不必要和重复的步骤,办理手续和申请处理时间较长,部分信息存在重叠冗余。
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强对《条例》和相关文件的学习,强化公开主体责任意识,认真核对信息内容和数据,把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进一步理顺信息公开程序,简化信息公开手续,清理冗余信息,缩短处理时间,科学归类管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办理效率,为群众提供更加准确便利的信息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闽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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