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08202-2500-2018-00004 文号 侯市场监管〔2018〕77号
发布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18-03-20
标题 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移风易俗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移风易俗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FZ08202-2500-2018-00004
文号 侯市场监管〔2018〕77号
发布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18-03-20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移风易俗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移风易俗工作的通知

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移风易俗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2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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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场监管所、行政执法大队、县局机关有关科室: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和移风易俗工作的重要论述,巩固前期我县市场监管部门移风易俗工作的成果,营造文明和谐健康的节日氛围,根据《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移风易俗工作的通知》(榕委办〔201745号)、《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进一步深化移风易俗工作方案的通知》(榕委办〔201746号)和《中共闽侯县委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清明期间移风易俗工作的通知》(侯委移风易俗办[2018]2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移风易俗工作,根据市场监管工作职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监管。加强对经营丧葬用品和生产、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经营主体的监管,依法查处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确保主体资格合法。在清明、端午、中秋、国庆等重点时段要加大执法检查的力度,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在市场监管职能范畴内共同抓好移风易俗工作。

二、加强指导。县局要加大对各市场监管所的指导,从思想上、行动上加强对婚丧用品市场的监管。各市场监管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落实在移风易俗工作中涉及市场监管的各项监管工作,同时要加大对辖区婚丧用品经营户的行政指导力度,使其自愿配合,主动配合做好移风易俗工作。

三、加强共治。加大对婚丧用品经营主体投诉举报的受理查处力度,对涉及此类投诉举报应及时认真处理,属于市场监管职能的要及时依法处置,涉及其他部门职能的应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同时在工作中要加强与公安、民政、城管等部门的协调合作,齐抓共管,做好婚丧用品经营主体的监管工作。

 

  

                                                                          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320    

 

(此件予以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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