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08202-2500-2025-00003 | 文号 | 无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5-05-28 |
标题 | 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公告(福建省花姐制衣有限公司)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公告 |
索 引 号 | FZ08202-2500-2025-00003 | ||
文号 | 无 |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
生成日期 | 2025-05-28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公告(福建省花姐制衣有限公司) | ||
内容概述 | 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公告 |
福建省花姐制衣有限公司: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生产不合格服装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采用公告的方式送达《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侯市监青罚告〔2025〕9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侯市监青罚告〔2025〕9号)
联系人:张敏 联系电话:591-22762135
联系地址:闽侯县青口镇陶精路青口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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