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1 14:44 | 来源:闽侯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编制了本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建·闽侯”县政府网站(http://minhou.fuzhou.gov.cn/)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昙石山西大道100号;邮编:350100:电话:0591-22982781;传真:0591-22988042;电子邮箱:mhscjgbgs@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闽侯县市场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市场监管工作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提升。

  (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1.加强政务信息管理,主动公开各类信息。主要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闽侯县政府网站、“闽侯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等进行政府信息公开。2021年县政府门户网站累计公开信息246条。

  2.持续落实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出台《闽侯县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方案》和《闽侯县知识产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立闽侯县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效能。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严格控制我县涉及限制企业经营投资方面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2021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积极配合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民生领域和地方行政领域反垄断调查,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严厉查处涉企违规收费行为,强化重要民生商品和资源性产品价格监测。持续开展“一品一码”信息追溯体系建设,实现了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的全覆盖全链条可追溯,纳入追溯管理1233家,录入追溯信息1957.1万余条。2021年县政府门户网站累计公开部门动态信息73条、重点领域信息60条、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以及知识产权专题专栏信息87条。

  3.加强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截至目前,全局结案413起,罚没319.73万元(含简易程序)。2021年县政府门户网站累计公开8条行政执法信息。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县政府门户网站累计主动公开7条。“闽侯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共推送消息290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2件,其中网络申请和信函受理各1件,全部按时办结。

  (四)政府信息管理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公文属性界定、保密审查流程要求;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等规定;邀请专业律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切实保障申请人及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

  平台建设方面:紧紧围绕全县重点工作任务,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公开网站和公众号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

  (五)监督保障

  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评议,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积极征集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评议、意见和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8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1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1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各科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强弱不一,理论和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主动公开不够及时。二是工作创新力度不够。依然依赖于老办法、老经验完成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发布的内容、形式等质量方面都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力度和广度,着力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二是创新公开方式。进一步推广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加强与公众的互动方式,引导信息公开工作围绕社会关注热点、行业发展重点来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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