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司法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3-04-11 15:52 | 来源:闽侯县司法局

引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面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收费、减免情况,复议、 诉讼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数据统计表。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闽侯县司法局网站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闽侯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电话:22982703,电子邮箱:mhsf703@163.com。 

一、 概 述 

根据我局工作实际,结合《条例》对信息工作进行了认真的梳理,截至 2008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闽侯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金萍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中心负责人作为成员,全局合力共同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办公室。 

(二)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在县政府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按时链接和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并按时报送县档案局。对于需要主动公开的信息,除在门户网站公开外,根据需要及时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配套措施,进一步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把《条例》列为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召开2次会议对有关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提高机关《条例》的执行能力。培训内容包括政府信息清理、保密知识、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处理依申请公开、编制年度工作报告以及政策咨询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200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到 100%,37条均在县政务信息网站公开。37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均为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历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215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报告年度未收到公众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08年度及历年累计数量)

根据闽侯县政府规定,目前暂不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报告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以上是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我们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距县政府办关于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扎实有效地开展此项工作,为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建议2009年县里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本年报所用数据系反映 2008年1月1日-12月31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见附表)。 

 

    

    

                                    闽侯县司法局

                                 2009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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