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司法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

发布时间:2014-12-10 16:06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以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榕政办〔2014〕82号)要求,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更加积极主动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 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 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根据业务分工,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各科室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明确分工、协同配合,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更加积极主动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 继续清理可移交档案馆的政府信息。 积极做好到期档案清理以及移交县档案馆工作并及时向县档案局报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电子及纸质文档。  

3 加强信息解读工作。 继续增强政策透明度并加强决策公开及解读。一是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核发布制度。二是通过闽侯县司法局网站即时信息公开使公众全面、及时理解新的政策,保障政策发布的实效,促进政策的推进落实,进一步提高政策的知晓度。  

4 我局按照闽侯县政府办公室的部署要求,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并通过发放政风行风民主评议表向市民群众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征集意见,强化政务舆情研判处置和回应,满足群众需求。

 5.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依托闽侯县政府门户网站成立闽侯县司法局网站,向社会公众提供准确、及时、高质量的信息服务。今年,我局把网站建设运行和内容保障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做好信息的梳理和发布,使网站成为本部门对外宣传的重要窗口。  

 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我局按照闽侯县政府职权清理相关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切实加强职权清理工作,目前,我局共有行政许可权3项,行政处罚权31项,监督检查权7项,非行政许可审批权2项,其他依法实施的行政权力1项。

三、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我局2013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及2014年预算安排信息均及时在“闽侯县司法局网站”中的予以公开,并按照上级部署,扎实推进“三公”经费公开。  

 四、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政府采购信息。我局严格按照采购流程,报闽侯县采购办或招投标中心进行采购,相关采购信息均在福州市采购网向社会公示。全年共发出招标公告4条,中标公告4条,进一增强了政府采购公开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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