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司法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03 10:06 | 来源:闽侯县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面简称《条例》)、《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闽侯县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侯政办发[2019]16号)、《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编制。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建·闽侯”县政府网站(http://minhou.fuzhou.gov.cn/)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联系:闽侯县司法局办公室(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滨城大道73号滨江商务中心E楼,联系电话:22982703,传真:22987966,电子邮箱:mhsf703@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面简称《条例》)、《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闽侯县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侯政办发[2019]16号)、《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紧紧围绕我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担当负责,狠抓落实,确保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准确、规范。切实提高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效能,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加强动态要闻、政策解读等信息更新管理,着力解决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互动回应不够主动、政务系统不够实用等问题,有效提高了工作透明度,增进了与公众的交流,促进了司法行政系统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我局201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到100%,14条均在县政务信息网站公开。14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均为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历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410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为年度总结,各种工作实施方案及领导职责分工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包括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等新闻媒体及其他便民渠道公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二)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年初即召集相关部门和单位召开碰头会,结合司法行政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分解目标任务,要求相关科室迅速落实到位。并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研究会,专题研究和总结工作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一年来,我局及时公布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信息在形成或变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建立预审查制度,对我局形成的文件,进行预先审查,确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属性,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等。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对拟公开的信息经保密审查后,才对外公开;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既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又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建立主动公开制度。让社会公众或者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都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对通过审查应予以公开的政府信息,统一在闽侯政务信息网上公布。

  (四)监督保障

  为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了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各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担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完善、机构健全、责任明确。重视信息公开建设投入,统筹安排工作经费,确保经费及时到位,信息及时公开。

  (五)平台建设

  我局充分发挥现有平台作用,提供优质社会服务,同时利用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众媒体,大力宣传司法行政信息的新动态。积极拓展依申请公开渠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通过互联网、信函、传真或现场申请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6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5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1

4,010,431.8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我们虽然在不断努力前行,但依法公开、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希望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进一步拓展,扎实有效地开展此项工作,为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建议2020年县里加强对政务公开意识的宣传,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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