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审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07 08:49 | 来源:闽侯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闽侯县审计局编制了本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建·闽侯”县政府网站(http://minhou.fuzhou.gov.cn/)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闽侯县审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交通路2号,电话:0591-62198833,传真:0591-22982258)。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县审计局按照中央、省、福州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以主动服务、保障发展、积极作为、狠抓落实为指导思想,以进一步减少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工作目标,大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扎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一)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一是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按照《办法》要求和县政府精神,凡属于行政机关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在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闽侯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对于新获取和制作的政府信息,凡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要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

  二是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对本局出台的涉及审计领域的政策措施、规章制度及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深入解读,解读内容通过政府网站播报,使公众进一步了解审计部门的工作。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涉及审计工作部署,及时回应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

  三是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有效利用各种载体,主动及时将信息进行发布,利用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扩大公开范围,规范发布形式,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按规定及时公开现行文件,增强时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条,主要类别有:审前公告26条、工作动态34条。均按照规定时间及时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度我局没有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所有信息发布前,局机关各科室对拟发布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保密审查。

  (五)平台建设

  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进一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除在固定的公开栏上公示外,还通过闽侯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我局信息公开专栏设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栏目里,实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检索功能,方便市民查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六)监督保障

  一是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二是大力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我局积极探索多种监督评议方式,公开投诉电话,畅通群众来信、来电、来访诉求渠道,及时进行反馈回复,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网站上公开的信息全面、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3508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基本上能够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要求进行,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格式不够规范、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扩充;政务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全面;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尽管我局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和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提高行政透明度和公信力,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做到职责明确、措施得当、运作规范,保证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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