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08117-0100-2019-00004 文号 侯水利〔2019〕71号
发布机构 闽侯县水利局 生成日期 2019-02-21
标题 闽侯县水利局关于开展水利建设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决定于2019年2月21日至3月底,在全县水利行业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做好动员部署,及时掌握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落实情况,认真研究解决专项治理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索 引 号 FZ08117-0100-2019-00004
文号 侯水利〔2019〕71号
发布机构 闽侯县水利局
生成日期 2019-02-21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闽侯县水利局关于开展水利建设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决定于2019年2月21日至3月底,在全县水利行业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做好动员部署,及时掌握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落实情况,认真研究解决专项治理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闽侯县水利局关于开展水利建设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21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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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决定于2019年2月21日至3月底,在全县水利行业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整治原则,全面开展在建水利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大检查行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摸排辖区内水利工程安全隐患,检查办公出租场所安全隐患,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二、组织机构

成立县水利局开展水利建设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郑锋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安办,负责组织对全县水利建设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部署安排,并协调有关指导督查事宜。

三、整治内容

(一)在建水利工程:包括所有在建水利工程项目,特别要重点排查治理隧洞、深基坑、高边坡、围堰、起重机械、模板工程、脚手架、地下暗挖等危险性较大单项工程建设项目的组织管理、隐患排查、施工现场、专项方案和风险管控等情况。

(二)已建水利工程:包括正在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重点整治水库除险加固已完成,未经验收违规蓄水及水库大坝鉴定为三类坝未采取降低水位或空库运行措施。

(三)办公出租场所:点整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规住人、办公出租场所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等安全隐患。

局建管科负责我县在建水利工程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局属各单位负责开展所属在建水利工程项目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6号)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SL721-2015)等有关要求,重点治理水利工程建设中以下五个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一是项目安全生产组织管理。安全管理机构设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和执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安全技术交底及安全生产投入资金保障等情况。二是专项施工方案落实。项目法人安全生产措施方案、工程度汛方案,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专篇及基坑支护和降水工程、土方和石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围堰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单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查、审批、备案和落实情况。三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事故隐患治理“五落实”及闭环管理,防坠落、坍塌、淹溺、窒息、滑坡、岩爆等可能导致事故隐患预防措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等应急预案体系建立情况,应急救援组织及人员、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定期应急演练等情况。四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施工区域安全管理、违规违章操作、设备设施(尤其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重大危险源辨识和管控、洞口及临边防护、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劳动保护用品使用、人员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和雷管炸药等危险品管理以及办公区、宿舍区防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等情况。五是安全风险识别管控。地质风险因素识别及控制方案、安全风险评估、超前地质预报、隧洞通风及检测、隧洞支护及安全步距、高风险工点实时监测及预警、逃生通道设置等情况。

四、工作安排

专项治理行动时间为2019年2月至3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安排阶段(2019年2月20日前)

局建管科和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隐患排查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治理范围、重点、步骤、措施和要求,细化监督检查计划和施工现场检查内容,全面做好动员部署工作。

(二)排查整治抽查阶段(2019年2月21日-3月25日)

根据统一部署和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组织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各业主、施工、监理、设计单位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事故隐患治理“五落实”及闭环管理。在各单位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的基础上,局建管科要组织专门力量,针对安全风险高、施工难度大、技术要求严、交叉作业多的工程,严格开展监督检查抽查,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发现问题和隐患,立即督促整改。县安委办将对各地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行抽查。

(三)巩固总结完善阶段(2019年3月26日-3月31日)

局建管科和局属各单位要全面梳理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系统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做好动员部署,及时掌握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落实情况,认真研究解决专项治理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二)严格督导检查,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建立管理范围内水利建设工程项目清单,重点摸清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总体情况和工程的建设规模、施工进度、安全管理等情况,对重点工程项目开展全覆盖检查,同时不断扩大抽查涵盖的工程项目范围。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选派技术能力强、管理经验丰富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加大监督检查和指导力度,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采取现场处理、责令整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措施。对专项治理期间发生的各类事故,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有关失信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三)认真总结分析,构建长效机制。各单位要针对隐患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总结,深入分析,提出加强日常监管的工作措施,并及时把专项行动工作中的成功做法及经验转化为规章制度,强化源头治理和事先防范,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请局建管科和局属各单位将隐患排查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总结及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于3月29日前报送局安办。

联系人:陈发峰

 话:22066991,电子邮箱:e88030462@qq.com

 

 

 

 

闽侯县水利局

2019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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