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0 09:06 | 来源:闽侯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闽侯县统计局编制了本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建·闽侯”县政府网站(http://minhou.fuzhou.gov.cn/)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闽侯县统计局联系(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商务中心A栋4层,电话:22982394,传真:2206370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继续巩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通过闽侯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并将公开材料报送县档案局存档、备查。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认真做好统计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信息咨询工作。2023年,我局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全部依法依规进行了答复。2023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投诉举报、行政诉讼事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信息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确保对外公开信息安全、内容准确、表述规范。

  (四)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要求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结合统计部门职能,更新政务公开有效信息。按月度、年度及常态化发布统计信息,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发布我县社会经济发展的各项数据。全年我局政务公开平台共发布信息42条,其中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11条,统计分析11条,可视化图表5条,统计图解1条,工作信息1条,资金信息6条,部门动态3条,其他信息1条,年度报告2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且全年受理“12345”平台咨询件9件。今后我局将继续做好栏目的更新发布工作,提高信息报送质量。

  (五)监督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我局高度重视群众评议监督的意见和建议,实时改进落实。政务公开纳入年度效能考核,2023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1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1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但工作中还存在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科室之间配合不够密切,部分信息发布不够及时,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等问题。今后工作中我们会结合本局的工作实际,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精准提供各类统计信息,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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