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08100-0100-2023-00090 | 文号 | 侯政文〔2023〕62号 |
发布机构 | 闽侯县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3-10-12 |
标题 | 闽侯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立福州高新区锦溪社区、南元社区、新屿社区居委会的批复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闽侯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立福州高新区锦溪社区、南元社区、新屿社区居委会的批复 |
索 引 号 | FZ08100-0100-2023-00090 | ||
文号 | 侯政文〔2023〕62号 | ||
发布机构 | 闽侯县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23-10-12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闽侯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立福州高新区锦溪社区、南元社区、新屿社区居委会的批复 | ||
内容概述 | 闽侯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立福州高新区锦溪社区、南元社区、新屿社区居委会的批复 |
福州高新区管委会:
《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委托办理新设社区审批工作的函》(榕高新区函〔2023〕40号)已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同意设立福州高新区南屿镇锦溪社区、南元社区、新屿社区居委会,现批复如下:
1.锦溪社区,辖正祥林语墅一期、二期、三期、四期。四至范围为:东至南前路北段,西至虎秀路一期,南至旗山路,北至正祥林语墅三、四期围墙北面。
2.南元社区,辖福州阳光城翡丽湾、龙旺康桥丹堤、伊顿公馆、南屿中学。四至范围为:东至规划环湖路及南屿中学东面、西至阳光城翡丽湾围墙西面、南至乌龙江南大道、北至规划晓岐东路。
3.新屿社区,辖顺华世纪鸥洲A区、B区、泰禾红悦、福耀科技大学(暂名)。四至范围为:东至乌龙江南大道、西至福耀科技大学(暂名)西面、南至柳浪村生产生活留用地(建安驾校)、北至元峰河。
请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做好居委会成立的各项事宜。
此复。
附件:1.锦溪社区示意图
2.南元社区示意图
3.新屿社区示意图
闽侯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