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08115-2500-2022-00027 | 文号 | 侯建综〔2022〕212号 |
发布机构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生成日期 | 2022-04-19 |
标题 | 关于南通镇大樟溪东侧片区地块历史 文化资源评估论证成果的公示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关于南通镇大樟溪东侧片区地块历史 文化资源评估论证成果的公示 |
索 引 号 | FZ08115-2500-2022-00027 | ||
文号 | 侯建综〔2022〕212号 | ||
发布机构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生成日期 | 2022-04-19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关于南通镇大樟溪东侧片区地块历史 文化资源评估论证成果的公示 | ||
内容概述 | 关于南通镇大樟溪东侧片区地块历史 文化资源评估论证成果的公示 |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九条措施》(闽政办〔2020〕53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项目建设用地内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工作,南通镇政府于2022年2月委托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编制南通镇大樟溪东侧片区地块的《历史文化资源评估报告》。2022年3月29日,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闽侯县文化体育旅游局组织专家对《历史文化资源评估报告》进行评审,现将评估论证成果公示如下:
南通镇大樟溪东侧片区地块位于福州市闽侯县南通镇陈厝村、罗洲村。北至陈厝村,南至方庄村,西临大樟溪,东至规划罗洲路。评估范围总面积约55.3公顷,通过本次调查评估,登记地块内历史文化资源共计25处。
一、推荐历史建筑共计2处
陈厝村洲尾上保16号、罗洲村罗洲4号,均建议予以原址保护。
二、推荐传统风貌建筑共计7处
1、罗洲村罗洲8号,建议予以原址保护;
2、陈厝村洲尾上保13号在2021年古厝普查专项行动中推荐为A类建筑,列入一般历史建筑预保护名录,经本次专家评审认定,价值较为普通,保存状况一般,建议调整为传统风貌建筑,若无法实施原址保护,可进行迁建保护;
3、陈厝村洲尾上保14号、陈厝村洲尾上保17号,建议予以原址保护,或结合场地具体建设方案进行迁移保护;
4、陈厝村洲尾上保11号、陈厝村洲尾上保15号、罗洲村谢厝11号结合规划统筹考虑,建议予以构件保护。
三、一般建筑共计5处
罗洲村罗洲6号、罗洲村罗洲7号、罗洲村罗洲9号、陈厝村洲尾上保12号、陈厝村三联西路15号,均建议构件保护。
四、其他环境要素共11处
1、新建庙宇1处。罗洲村罗洲8号西侧官洲宫,建议按照房屋征收相关流程进行处置;
2、荔枝树9棵。罗洲村罗洲8号西侧1棵;罗洲村罗洲官洲宫西侧3棵;罗洲村罗洲6号北侧2棵;陈厝村洲尾上保130号东侧3棵。建议结合规划统筹考虑并按照相关流程处置。
3、樟树1棵。陈厝村三联西路15号院内,建议结合规划统筹考虑并按照相关流程处置。
上述历史文化资源评估论证成果在闽侯县政务信息网(minhou.fuzhou.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20日至2022年4月28日。在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向南通镇人民政府或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南通镇人民政府
地址:闽侯县南通镇南通街108号
电话:0591-22249264
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榕洲路6号
电话:0591-22068912
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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