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08115-2500-2022-00035 | 文号 | 侯建综〔2022〕321号 |
发布机构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生成日期 | 2022-06-28 |
标题 | 关于闽侯县白沙镇溪头文化公园项目、海丝居艺小镇居艺产业园项目、居艺环路项目地块内历史文化资源评估论证成果的公示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关于闽侯县白沙镇溪头文化公园项目、海丝居艺小镇居艺产业园项目、居艺环路项目地块内历史文化资源评估论证成果的公示 |
索 引 号 | FZ08115-2500-2022-00035 | ||
文号 | 侯建综〔2022〕321号 | ||
发布机构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生成日期 | 2022-06-28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关于闽侯县白沙镇溪头文化公园项目、海丝居艺小镇居艺产业园项目、居艺环路项目地块内历史文化资源评估论证成果的公示 | ||
内容概述 | 关于闽侯县白沙镇溪头文化公园项目、海丝居艺小镇居艺产业园项目、居艺环路项目地块内历史文化资源评估论证成果的公示 |
关于闽侯县白沙镇溪头文化公园项目、海丝居艺小镇居艺产业园项目、居艺环路项目地块内
历史文化资源评估论证成果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九条措施》(闽政办〔2020〕53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项目建设用地内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工作,白沙镇政府于2022年4月委托福州市勘测院有限公司编制白沙镇溪头文化公园项目、海丝居艺小镇居艺产业园项目、居艺环路项目地块的《历史文化资源评估报告》。2022年5月7日,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闽侯县文化体育旅游局组织专家对《历史文化资源评估报告》进行评审,现将评估论证成果公示如下:
除居艺环路项目部分涉及白沙镇白沙村范围,本次历史文化资源评估的三个项目均落于白沙镇溪头村。溪头村地处白沙镇东部,北邻上寨村、孔元村,南与白沙村、白沙林场接壤,西是马坑村、新坡村,东与楼格村毗邻。地块合计总面积约为396.68亩,其中未涉及各类历史文化资源。
上述历史文化资源评估论证成果在闽侯县政务信息网(minhou.fuzhou.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23日至2022年7月1日。在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向白沙镇人民政府或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附件:历史文化资源评估地块区位范围红线图
白沙镇人民政府
地址:闽侯县白沙镇安平路231号
电话:0591-22951127
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榕洲路6号
电话:0591-22068912
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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