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08115-2500-2024-00030 | 文号 | 无 |
发布机构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生成日期 | 2024-07-05 |
标题 | 闽侯县房票安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询价采购方案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闽侯县房票安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询价采购方案?为推动房票安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施批(转) [ 2024 ] 0617号文件精神,我局拟采用采购服务方式委托专业的咨询机构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以询价方式确定承接采购服务的机构。五、成交标准报价截止后,采购询价小组召开询价评审会,对各供应商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成交标准原则上在符合采购需求和质量服务基本相等的前提下,经采购询价小组集体研究同意后确定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七、采购活动记录本次询价采购的有关文件、资料应当妥善保存,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 |
索 引 号 | FZ08115-2500-2024-00030 | ||
文号 | 无 | ||
发布机构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生成日期 | 2024-07-05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闽侯县房票安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询价采购方案 | ||
内容概述 | 闽侯县房票安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询价采购方案?为推动房票安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施批(转) [ 2024 ] 0617号文件精神,我局拟采用采购服务方式委托专业的咨询机构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以询价方式确定承接采购服务的机构。五、成交标准报价截止后,采购询价小组召开询价评审会,对各供应商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成交标准原则上在符合采购需求和质量服务基本相等的前提下,经采购询价小组集体研究同意后确定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七、采购活动记录本次询价采购的有关文件、资料应当妥善保存,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 |
评估项目询价采购方案
为推动房票安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施批(转)[2024]0617号文件精神,我局拟采用采购服务方式委托专业的咨询机构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以询价方式确定承接采购服务的机构。现制定方案如下:
项目名称:闽侯县房票安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
采购人: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金来源:县财政
询价小组:江瑜、李彪、施理
采购服务内容及控制价(以实际为准):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小计(元) |
闽侯县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工作社会风险评估项目 |
1.对《闽侯县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工作实施方案》实施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情况开展调查及评估工作,并出具书面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2.根据专家评审会的意见,修改完善成果。 |
90000 (初步询价最低价) |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建筑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等级的资信证书、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且无不良信用记录。如发现弄虚作假情形,即取消其竞价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2.供应商在项目实施全过程应保证工作内容的保密、完整与安全,保证工作人员经手过的所有文件材料不以任何形式对外传播,并应在项目结束时交还我局;对因供应商原因导致资料的缺失、泄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供应商应具有按时完成本项目的能力,自正式确定中标单位后30日内完成评估工作、出具书面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
(一)最高限价
被询价的服务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报价应以包括服务所涉及的有关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所产生的其他费用、交通伙食费、税金等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不超过:人民币90000元(大写玖万元整),确认成交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若供应商报价超过上述金额,其响应作无效响应处理。
(二)被询价供应商须提供的响应文件(一式三份)
1.项目报价表;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供应商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除外)原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核对归还)及复印件;
5.竞价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核对归还)及复印件;
6.无违反记录、不良信用声明材料。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被询价服务供应商提供的上述响应文件每一页及骑缝处均应加盖单位公章,材料密封装袋后以吸水棉纸封口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通过现场直接送达的方式于2024年7月12日下午15点前递交至采购人,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
1.询价小组于7月5日通过县政府网站住建局页面公告本次询价采购的相关信息,潜在竞价人可以在公告发布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询价函的要求,将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准备完整后于2024年7月12日下午15:00之前密封送至闽侯县住建局三楼第一会议室(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榕洲路6号,联系人:施理,手机号码:13600898455)。
2.竞价人应详细了解项目需求,按要求报价,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若发现竞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价。
3.开封时间:2024年7月12日下午15:00,在闽侯县住建局综合办公室监督和询价小组组织下,于闽侯县住建局第一会议室现场统一拆封查验。
五、成交标准
报价截止后,采购询价小组召开询价评审会,对各供应商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成交标准原则上在符合采购需求和质量服务基本相等的前提下,经采购询价小组集体研究同意后确定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评审会全程录音录像。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成交结果公示3日,公示结束后发放成交通知书。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交供应商报价的商品与交付的商品应当一致,并符合采购人的时限和质量要求。
1.服务期:项目完成的时限为正式确定中标单位后30日内完成评估工作、出具书面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
2.付款方式:采购人于项目完成,且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后的三个月内一次性付清项目款项。付款前,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提供成交通知书、采购合同和正式发票等材料,采购人以转账方式向合同约定的账户转账付款。
3.发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本次询价采购的有关文件、资料应当妥善保存,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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