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08115-2500-2024-00069 文号
发布机构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 2024-12-30
标题 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村庄核查评估项目询价函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村庄核查评估项目询价函?根据《福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州市202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榕农污提升办〔 2024 〕 4号)和《闽侯县人民政府。五、成交标准报价截止后,采购询价小组召开询价评审会,对各供应商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成交标准原则上在符合采购需求和质量服务基本相等的前提下,经采购询价小组集体研究同意后确定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索 引 号 FZ08115-2500-2024-00069
文号
发布机构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 2024-12-30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村庄核查评估项目询价函
内容概述 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村庄核查评估项目询价函?根据《福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州市202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榕农污提升办〔 2024 〕 4号)和《闽侯县人民政府。五、成交标准报价截止后,采购询价小组召开询价评审会,对各供应商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成交标准原则上在符合采购需求和质量服务基本相等的前提下,经采购询价小组集体研究同意后确定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村庄核查评估项目询价函

发布时间:2024-12-30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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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2024

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村庄核查评估

项目询价

 

根据《福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福州市202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农污提升办〔20244号)和《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闽侯县202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侯政办〔202429号)文件要求,我局2024年拟采用采购服务方式委托具有承担过同类项目业绩的第三方对我县36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村庄核查评估,以自行询价方式确定承接采购服务的机构。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村庄核查评估项目

采购方: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询价小组:高云峰、吴林剑、徐钦、黎艳

项目服务内容如下表(后附询价单):

 

服务内容

计划数量

小计

依托福建省生态云平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监管系统,对闽侯县2024年度拟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评估的行政村进行自查自纠,完善农村基础信息台账,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并形成一村一图(村庄住户分布图、竣工验收图)一册(村庄住户花名册)一表(接户情况表)

36个行政村

单价4000/村参照去年单价

 

二、采购标准及业绩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承担过同类项目业绩,自我局询价函发出之日前三年未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如发现弄虚作假情形,即取消其竞价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2.供应商在项目实施全过程应保证工作内容的保密、完整与安全,保证工作人员经手过的所有文件材料不以任何形式对外传播,并应在项目结束时交还我局;对因供应商原因导致资料的缺失、泄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供应商应具有按时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于20251之前形成成果报告(时限可能存在细微调整,以上级部门及采购人正式文件为准),并确保工作流程、成果质量符合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核查办法的最新文件要求,如不达标则无条件返工直至符合标准为止。

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报价要求

(一)最高限价

被询价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做出单价及总价书面报价,报价应以包括服务所涉及的有关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所产生的交通费、税金等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本次招标总价最高限价不超过人民币143000元(大写拾肆万叁仟元整)、单价最高限价不超过人民币4000(大写元整),确认成交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若供应商报价超过上述金额,其响应作无效响应处理。

(二)被询价供应商须提供的响应材料(一份,须加盖公章。)

1.项目报价表(可填入附表询价单);

2.在福建省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3.无违反记录、不良信用声明材料;

4.供应商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除外)原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

7.竞价代表人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

8.已完成过的同类项目业绩的合同复印件。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被询价服务供应商提供的上述响应文件每一页及骑缝处均应加盖单位公章,材料密封装袋后以吸水棉纸封口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通过现场直接送达的方式于2025年1615:00前递交至我局,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

四、竞价流程

1.询价小组于通过县政府网站住建局页面进行公告,发出询价函,潜在竞价供应商可以在公告发布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询价函的要求,将响应文件准备完整后于2025年1615:00之前密封送至闽侯县住建局(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榕洲路6号,联系人:徐钦,手机号码:13003879759

2.竞价供应商应详细了解项目需求,按要求报价,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若发现竞价供应商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价

3.开封时间:2025年1615:00,在闽侯县住建局综合办公室监督和询价小组组织下,于县住建局会议室现场统一拆封查验。

五、成交标准

报价截止后,采购询价小组召开询价评审会,对各供应商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成交标准原则上在符合采购需求和质量服务基本相等的前提下,经采购询价小组集体研究同意后确定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评审会全程录音录像。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我局将成交结果公示3日,公示结束后发放成交通知书。

我局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六、付款方式

1.服务期:项目完成的时限为2025124日,并经上级部门抽查通过

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并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预支付合同金额30%;完成现场核查,资料数据上传APP平台后10个工作内,支付合同金额30%;提交2024年闽侯县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核查评估报告和项目成果交付,并经市级抽查工作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尾款(结算金额按实际成交单位与实际完成村庄数量为准)

3.发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其他补充事宜

经市场调研,拟邀请具有相应项目业绩的潜在供应服务商(三家:福建省益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福州立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清胜环保有限公司)参与竞价。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榕洲路6号闽侯县住建局办公室216治污办

联系人:徐钦

联系方式:13003879759

九、采购活动记录

本次自行询价采购的有关文件、资料应当妥善保存,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

                                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12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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