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08115-2500-2025-00008 文号 侯建综〔2025〕22号
发布机构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 2025-01-15
标题 关于2025年度闽侯县非居民用水计划的公告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2025年度闽侯县非居民用水计划的公告?各有关单位:我局依照《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闽侯县非居民用户计划用水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侯建综〔 2021 〕 670号) ,核定下达2025年度我县非居民用水单位计划指标。附件: 2025年非居民用户计划用水指标清单
索 引 号 FZ08115-2500-2025-00008
文号 侯建综〔2025〕22号
发布机构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 2025-01-15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2025年度闽侯县非居民用水计划的公告
内容概述 关于2025年度闽侯县非居民用水计划的公告?各有关单位:我局依照《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闽侯县非居民用户计划用水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侯建综〔 2021 〕 670号) ,核定下达2025年度我县非居民用水单位计划指标。附件: 2025年非居民用户计划用水指标清单

关于2025年度闽侯县非居民用水计划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16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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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闽侯县非居民用水计划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我局依照《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闽侯县非居民用户计划用水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侯建综〔2021670号),核定下达2025年度我县非居民用水单位计划指标。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针对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用水户,具体超计划(定额)累进分档水量和加价标准为:

1)超计划(定额)用水指标不满10%(含10%)部分,按基础水价加价15%收费;

2)超计划(定额)用水指标10%-20%(含20%)部分,按基础水价加价35%收费;

3)超计划(定额)用水指标20%-30%(含30%)部分,按基础水价加价80%收费;

4)超计划(定额)用水指标30%以上的部分,按基础水价加价150%收费。

二、针“两高一剩”(高耗能、高污染、产能严重过剩)用水户实行更高累进加价制度,具体超计划(定额)累进分档水量和加价标准为:

1)超计划(定额)用水指标不满10%(含10%)的部分,按基础水价加价20%收费;

2)超计划(定额)用水指标10%-20%(含20%)的部分,按基础水价加价45%收费;

3)超计划(定额)用水指标20%-30%(含30%)的部分,按基础水价加价100%收费;

4)超计划(定额)用水指标30%以上的部分,按基础水价加价180%收费。

以上各项指标自202511日起生效,请各非居民用户(详见附件)即日起注意查收相关用水指标,对公布的计划指标有疑义或对调整用水计划指标及相关节水技术等有疑问的用水户可来电咨询,联系电话:0591-22980400(张先生,闽侯县自来水有限公司)、0591-22823220(余女士,福州青源供水有限公司) 

专此

 

附件:2025年非居民用户计划用水指标清单

 

                      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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