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湖乡人民政府2015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2-02 09: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5〕214号)的要求,闽侯县大湖乡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了本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7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大湖乡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大湖乡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91-22910127、传真22913327

一、概述

2015年,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乡认真贯彻落实《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侯政办〔2015〕120号)要求,及时公开信息。现将2015年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

1、我乡各工作部门及时公开行政审批项目,对取消、下放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及时公开。

2、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信息公开。主动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做到各部门权力清单及时主动公开,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运行,积极开展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在办事窗口公开相关办事流程图,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程序化。

3、行政审批事项信息公开。我乡进一步推行行政审批事项信息公开,行政审批涉及前置条件审批的,都制订办事指南和办理流程,让群众一目了然。

(二)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4、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我乡每季度及时主动公开财政支出情况、领导干部及科室通讯费开支情况、干部职工差旅费开支情况、公务接待费开支情况、车辆使用费用情况、大宗物品采购情况,做到“三公”经费、乡财政执行的公开,促进廉洁机关建设,提升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5、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我乡定期在内部公开栏中公开大宗物品采购情况。同时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制度,及时通过相关部门发布政府招投标信息、采购信息,进一步增强了政府采购公开透明度。

6、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信息公开。我乡未发行政府债券。

(三)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7、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公开。及时、主动是发布特高压安置地建设相关信息,包括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方式和建设总套数,以及保障房分配等信息,全面公开分配政策、分配程序、分配房源、分配对象、分配过程、分配结果等信息。保障房申请、审核、公示、进度等工作由相关部门把关,同步在网上公开,方便群众查询和办理,确保分配工作公开透明。

8、征地信息公开。在征地征收补偿方案报批前严格履行公告、告知、论证、听取意见等程序,进一步扩大社会公众对征地拆迁工作的参与,提高工作透明度。

9、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我乡及时向社会公布征地补偿标准及安置方案、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内容等信息。

(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10、政府重点投资项目信息公开。我乡通过公开栏、闽侯县政府网站对重点投资工程项目进行公示,及时发布工程建设项目批准、项目进展及相关政策等信息,做到透明、公开,自觉接受大众监督。通过公开栏及时向社会公布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展情况。

(五)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11、社会保险信息公开。继续加大社会保障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信息公开,截止目前共公布此类信息13条。

12、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及时发布社保动态、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社会救助、优抚安置等信息共9条。

13、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大湖中小学、幼儿园招生信息和财务信息并发布了中考招生政策及有关考生信息6条。

14、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我乡定期公开乡计生避孕节育、出生、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登记信息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情况信息14条。

(六)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公开

15、国有企业财务相关信息公开。我乡没有国有企业。

(七)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16、区域环境质量状况信息公开。通过对外公开栏及时发布环境保护动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污染源违法案件查处、空气质量指数、水质质量检测等信息。通过网站发布乡村在文明创卫、环境治理等方面的信息21条。

17、环境重点监管对象、污染物排放、污染源、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主动公开环保核查规章制度(核查程序、办事流程、时间要求、申报方式、联系方式等)和核查工作(受理时间、进展情况、核查结论等)信息。按季度对外公开排污费收缴情况,分批次公开排污费以及相关专项资金补助情况。

18、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信息公开。及时处理群众投诉较多、意见较大的重点环境问题,将处理信息第一时间进行公开,使群众知悉。

19、突发性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制定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制度及方案,及时公布突发性环境事件进展情况及处理结果。

(八)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20、食品药品重大监管政策、食品药品安全监督信息公开。分解落实公开责任,加大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备案、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食品安全行政执法、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等信息。公开了《大湖乡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两节”期间食品、重点产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通知》、《大湖乡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数13条。

21、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典型案件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布食品药品安全的典型案件,引起群众重视。

22、及时发布网上非法售药整治专项信息和保健食品消费警示信息公开。

(九)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

23、加大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评估年检结果、查处结果等信息公开力度。

24、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信息公开。建立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信息公开制度,公开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名称、经营地址、资质状况等基本信息,以及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收费标准,方便企业和公众选择

25、推动慈善组织信息公开。我乡慈善分会配合县慈善总会定期公布慈善信息,包括白内障免费诊疗信息、慈善一日捐活动等。

二、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

26、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则,及时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主动公开目录,加大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7、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加强公文起草程序公开属性规范化标注工作。

28、推进政府数据的公开,鼓励和推动企业、第三方机构、个人对政府公共数据进行深入的分析和应用。

(二)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

29、加强信息解读工作。继续增强政策透明度并加强决策公开及解读,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核发布制度,科学解读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

30、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切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密切关注涉及党和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面引导社会舆论。

(三)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

3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认真做好网站信息的及时更新,网站文字表述规范,格式符合要求。认真做好乡公开栏维护,及时更新公开内容,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

三、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

32、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答复各环节制度规范。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制定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

33、推行申请答复文书标准化文本,做到格式统一。

34、探索建立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机制。及时总结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的问题,加强调研,提出工作思路,找到解决办法。

35、研究分析本单位本系统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做好总结提升工作。

四、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36、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县政府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基础上结合本乡具体实际情况,对内容进行补充完善。

37、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2015年至今,乡政府及工作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76条,其中互联网公开76条。

38、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辑和发布工作。我乡今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将在闽侯县政府网站上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39、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各部门的政务公开内容报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同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该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确定不予公开的,注明理由。审核后需公开的事项经主要领导签字后进行对外公布,并做好资料建档保存,以便随时查阅。

40、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定期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效能建设监督员、离退休干部对政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有效性进行评议,有力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增强了实效性。

41、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办理工作制度。本年度我乡未接到关于信息公开的举报。

42、探索在信息公开领域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

43、加强信息公开专门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理顺工作关系,减少只能交叉,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必要保障。本乡设有兼职人员负责网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由各部门单位具体负责。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审议小组。及监督小组,在全乡上下形成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配合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44、把信息公开列入公务员培训科目。配合县政府做好公务员信息公开培训工作,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乡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经信息、公共服务、其它信息、公开指南等大方面内容。特别注重了便民服务办事程序公开。2015年度,据统计,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6条,历年累计440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乡在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如下工作:

  1、凡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在网站公开,可以在政府信息查询处查阅存档资料。

    2、部分重要的主动公开信息同时通过公开栏、网络等方式予以发布。

   3、群众既可以通过网站、公开栏等查阅有关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也可以在网上咨询留言,由我乡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5年,我乡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年度未发生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着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的目的,努力创造条件,开展多种形式的公开工作,2015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我乡十分重视网站和信息公开咨询服务,2015年及历年累计均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对照市、县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文件要求,我乡结合工作实际,通过自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有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主动性不够,工作信息报送公开时延误现象时有出现,经常需要督促催办;

2、干部素质水平有待提高,编写信息、处理程序不够规范,缺乏专业技术人才,机关各部门之间工作进展不平衡;

3、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发布的及时性有待提高;

4、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更加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

针对不足,乡政府将通过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1、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2、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

  3、拓展公开形式。改善形成更加适农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加强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4、组织好业务培训工作,在各部门安排文化水平、综合素质较好的干部担任信息员,充分利用机关计算机网络,加强信息收集、编写、公布等工作的统一管理,进一步提高各部门报送信息的主动性,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

5、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2015年度本乡主动公开情况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大湖乡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31日

 

                           

 大湖乡党政办          2015年12月31日印发 

 

大湖乡2015年及历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 单位

2015 年度

历年 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76

440

其中:1、网站公开

76

440

2、政府公报公开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述、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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