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08910-2500-2020-00035 | 文号 | 侯甘街字〔2020〕237号 |
发布机构 | 甘蔗街道 | 生成日期 | 2020-12-18 |
标题 | 甘蔗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违建厂房违规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各村(局) 、相关部门、企业:根据县安委会《关于印发违建厂房违规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侯安委〔 2020 〕 11号) ,现将《甘蔗街道违建厂房违规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结合今年以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抓好以下类型的隐患排查整治: 1 .未经批准擅自修建的建筑用于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注:本表一式3份,由县安办、隐患点监管第一责任人单位、业主单位存档。 |
索 引 号 | FZ08910-2500-2020-00035 | ||
文号 | 侯甘街字〔2020〕237号 | ||
发布机构 | 甘蔗街道 | ||
生成日期 | 2020-12-18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甘蔗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违建厂房违规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各村(局) 、相关部门、企业:根据县安委会《关于印发违建厂房违规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侯安委〔 2020 〕 11号) ,现将《甘蔗街道违建厂房违规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结合今年以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抓好以下类型的隐患排查整治: 1 .未经批准擅自修建的建筑用于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注:本表一式3份,由县安办、隐患点监管第一责任人单位、业主单位存档。 |
各村(局)、相关部门、企业:
根据县安委会《关于印发违建厂房违规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侯安委〔2020〕11号),现将《甘蔗街道违建厂房违规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闽侯县人民政府甘蔗街道办事处
2020年12月18日
甘蔗街道违建厂房违规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刻吸取晋安区新店镇路友机动车检验站“11.2”火灾、荆溪镇桐口村汇丰钢材市场“11.4”火灾、仓山区金山工业园区百花洲路8号厂房“11.5”火灾、长乐区漳港街道华圣织造厂房“11.7”火灾、高新区南屿镇江口村一绒布厂房“11.11”火灾等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做好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维护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根据国务院、省、市关于冬春火灾防控的工作要求和《福州市安委会关于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榕安委明电〔2020〕2号)《福州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榕消联办〔2020〕30号)、县安委会《关于印发违建厂房违规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侯安委〔2020〕11号)部署,按照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指示要求,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违建厂房违规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以对人民群众极端负责的精神,结合冬春季节火灾规律特点和我县产业特点和短板弱项,针对违建厂房消防安全严峻形势,聚焦违规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等消防安全隐患,从即日起至2021年3月20日,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有效遏制生产经营单位火灾事故,全面提升安全发展水平,为我县平稳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摸排整治对象
街道辖区内违建厂房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以及违规生产、存储、运输易燃易爆物品。
三、摸排整治重点
结合今年以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抓好以下类型的隐患排查整治:
1.未经批准擅自修建的建筑用于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
2.擅自改变建筑使用功能用于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
3.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和布局用于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
4.违法改扩建的建筑用于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
5.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用于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
6.占用消防通道加盖建筑用于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
7.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板材(聚氨酯泡沫、聚苯板)建筑用于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和作保温装饰冷库。
四、职责分工
参加专项行动单位:各村(居)、安监站、综治办、国土所、建设站、市场监管所、派出所、企业办、道安办、甘蔗供电所,墩园洲工业区管委会、陈店湖工业区管委会,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生产经营单位承担专项行动的主体责任,负有自查自纠和落实整改的主体责任;
(二)各专项行动单位负责街道辖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违建厂房违规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隐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验收工作,其主要负责人是隐患整治的直接责任人,负有具体组织实施、推动、落实的直接责任;
1.街道安监站履行安办职责,负责本次行动的牵头、协调和督促落实,汇总收集相关材料,定期向县应急局汇报落实情况;负责对接县应急局对企业生产使用、存储危险化学品和工业、商贸企业安全技术支持指导和政策咨询;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排查整治牵头协调、督促指导工作,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隐患整改验收复核,依法对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立案查处。
2.街道综治办负责对接县消防救援大队对消防安全技术支持指导和政策咨询;依法对违反相关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立案查处;
3.街道国土所负责对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土地和建设规划技术支持指导和政策咨询;依法对违反土地和建设规划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立案查处;
4.街道建设站负责对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建筑安全技术支持指导和政策咨询,依法拆除违法违规建筑;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及时制止在保温材料中直接敷设电气线路,严禁在喷涂聚氨酯泡沫保温材料等施工现场违规使用明火;
5.甘蔗市场监管所负责对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无照经营生产经营单位的查处取缔;加强彩钢板生产、流通环节的动态监管,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配合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依法收回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各类证照,依法撤销已办理或补办的各种审批、登记手续;
6.甘蔗派出所负责对接县公安局负责辖区民爆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排查整治牵头协调、督促指导工作,负责民爆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隐患整改验收复核,依法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立案查处;负责对各部门移送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时立案审查;
7.街道企业办负责对接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发改局负责工业企业排查整治牵头协调、督促指导工作,负责工业企业隐患整改验收复核,依法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立案查处;负责查处违法违规供电及电力行政执法;
8.街道道安办负责对接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运输易燃易爆物品企业(含危险化学品运输)排查整治牵头协调、督促指导工作,负责运输企业隐患整改验收复核,依法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立案查处;
9.甘蔗供电所负责对接闽侯供电公司负责提供电路安全技术支持指导和政策咨询;配合属地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依法采取停止供电措施。
五、工作要求
通过隐患排查、整治,实现“五个一批”(即整治一批、拆除一批、关停一批、处罚一批、问责一批)的目标要求,迅速消除违建厂房违规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隐患,通过百日攻坚行动,有效遏制违建厂房火灾事故多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县社会安全稳定。
六、阶段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12月18日)。各村(居)、有关部门、相关单位要切实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结合本行业本辖区实际,制定百日攻坚具体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具体任务、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要压紧压实责任,把工作要求动员到每一家生产经营单位,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12月18日前,各有关单位动员部署情况和工作方案,报送街道安监站;
2.排查摸底阶段(12月18日至2021年1月8日)。各村(居)、有关部门、相关单位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采取“企业自查,部门排查,部门复核”的方式,全面开展摸底排查。企业承租厂房生产经营的,由承租方负责自查申报。排查中要充分结合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逐一进行比对核实,不落一厂、不落一栋,做到应查尽查。对排查发现问题的生产经营单位,要逐一形成问题清单,逐一明确整治方案,逐一明确责任清单,安监站负责汇总形成数据库。
3.整改整治阶段(2021年1月8日至2月25日)。对排查出问题隐患的企业,立即组织整治,实现“五个一批”(即整治一批、拆除一批、关停一批、处罚一批、问责一批),根据隐患的等级程度分门别类,实行清单管理、对账销号。对整改不能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由主管部门依法撤销依法收回各类证照等,已办理或补办的各种审批、登记手续依法撤销;对无照生产经营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严肃查处。
4.销号验收阶段(2月25日至3月10日)。严格整治销号、实现闭环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完成整改后向街道办事处递交验收申请,由街道办事处安排组织逐一进行现场核查考评;通过现场核查的,提交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进行复核审查;经复核审查完成整改的,安全隐患点验收销号登记表(附件4)由街道安监站汇总进展报县应急局。
街道安监站联系人:林熙锴;电话:22986800;邮箱:258492489@qq.com。
七、工作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甘蔗街道违建厂房违规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隐患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陈祥炜任组长,各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各村(居)主管领导为成员。
2.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加强政策解读和安全教育,做细群众工作,引导群众共同参与,鼓励企业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自觉承担主体责任。加强舆论监督,对反面典型案例进行曝光,营造全社会关注的良好氛围。
附件:1.甘蔗街道违建厂房违规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自查承诺书
2.甘蔗街道违建厂房违规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问题、责任、销号、监督清单
3.甘蔗街道安全隐患点验收销号登记表
甘蔗街道违建厂房违规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自查承诺书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主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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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
企业规模 |
负责人/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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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实际厂房、厂库地址 |
厂区功用 |
违建类型代码(没有违建的不填) |
是否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 |
建筑产权人(自有产权的不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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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一)违建类型代码:1.未经批准擅自修建的建筑;2.擅自改变建筑使用功能;3.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和布局;4.违法改扩建的建筑;5.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6.占用消防通道加盖建筑;7.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板材建筑;8.其他。同时存在多种违建类型的同时填写多个代码。
(二)承诺人应为企业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加盖企业公章。
我承诺:以上填写信息真实有效。
承诺人:
年 月 日
甘蔗街道违建厂房违规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 隐患整治排查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问题、责任、销号、监督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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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
隐患点名称 |
地址 |
隐患内容 |
整治目标及 |
第一责 |
业主主体 |
属地政府 |
行业主管 |
是否完 |
整改完成 |
销号 时间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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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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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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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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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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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自12月18日起每周五由街道安监站报县安办。传真:0591-22060087
甘蔗街道安全隐患点验收销号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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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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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点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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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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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内容及完成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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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单位 |
签字(盖章) |
隐患点监管第一责任人 |
签字 |
属地乡镇(街道)、管委会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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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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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一式 3 份,由县安办、隐患点监管第一责任人单位、业主单位存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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