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甘蔗街道办事处关于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3-02-26 09:20 | 来源:甘蔗街道办事处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及《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侯政办  〔2012〕303号)文件要求,由甘蔗街道编制的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在闽侯县政务信息网(www.minhou.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甘蔗街道党政办公室联系(邮编:350100,电话:0591-22982428,传真:22062816)。

一、概述

2012年,我街道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按照《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侯政办[2012]155号)文件要求,精心组织,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制。因领导班子调整,为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街道及时调整了甘蔗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党政办开展工作,主要负责具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和实施,形成了办事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办(中心)负责人具体实施,办公室组织、推进、指导、协调,街道纪工委参与督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的学习。因政府门户网站改版,为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街道派专人参加县政府办组织的培训会议,街道信息公开兼职人员还认真学习了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并按照要求开展好信息公开工作。

(三)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按照《条例》及时、准确地公开街道办事处制作的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对公开的信息逐一分类,编制信息公开目录,经分管领导与主要领导审核后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及时网上公开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2年我街道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条,历年来累计386条。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我街道机构职能类信息、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规划计划类信息、行政许可类信息、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动态信息及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我街道政府信息主要通过闽侯县政府网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历年来(含本年度),我街道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历年来(含本年度),我街道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故不存在收费、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历年来(含本年度),我街道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总体而言,政府信息公开中缺乏申请受理以及答复的实践经验。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继续及时、正确公布保证较高数量和质量的政务信息,提高民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使民众需要服务时,多一扇方便快捷的“窗口”。向申请受理以及答复实践工作成功有效的单位或部门学习取经,并结合本街道的工作实际情况,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2012

年度

历年

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43

386

其中:1.网站公开

43

386

2.政府公报公开

0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传真申请数

0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0

4.网上申请数

0

0

5.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行政申诉数

0

0

闽侯县人民政府甘蔗街道办事处

2013年1月9日

                                                       

  抄送:街道领导,存档。                                       

  闽侯县甘蔗街道党政办公室               2013年1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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