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义务教育法》,保证所有小学毕业生都能到初中就读,确保九年义务教育的贯彻实施,根据《闽侯县教育局关于2019年初中招生工作的意见》侯教〔2019〕83号,现结合本镇实际情况,特拟2019年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一、成立招生领导小组
主 任 委员:叶建彪(党委副书记、镇长候选人)
副主任委员:郑孙鼎(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委 员:罗思标(荆溪中学校长)
温少峰(荆溪关源中学校长)
杨朝粱(荆溪小学学区校长)
刘昌铭(荆溪派出所所长)
陈 强(镇纪委副书记)
赵蓉瑾(镇妇联负责人)
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监察室
办公室主任:杨朝粱(兼)
监 察 组长:陈 强(兼)
二、招生原则
今年初中招生实行“按户籍划片升学”与“电脑派位”相结合的原则,凡小学毕业生按照户籍就近安排或电脑派位到荆溪中学和关源中学入学。
荆溪中学:招收户籍在沿江片小学应届毕业生,计划招生9班432人;
关源中学:招收户籍在关源片小学应届毕业生和沿江片小学部分应届毕业生,计划招生6班288人。
三、有关政策
(一)荆溪镇户口回原籍学生录取政策
1、荆溪镇户口在本县外乡镇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可在原就读学校报名,报名后回原户籍所在地中学录取。
2、荆溪镇户口在外县、市就读的如申请回户籍所在地升初中,应在就读地参加毕业考试后,于2019年7月5日之前到县教育局初教科报名,报名时应随带户口簿和原毕业学校提供的学生档案。由初教科统一受理、审核,按户籍安排初中。
3、外县、市户籍在本镇小学就读的毕业生,需申请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学生档案一律由家长签收带走。
办理程序如下:①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开具介绍信。②毕业学校凭介绍信将档案交给学生家长,学生家长签收。③学校留下介绍信复印件,原件交县教育局留底,作为学生去向的依据。
(二)本县外乡镇子女录取政策
1、学籍在荆溪地区沿江片小学的本县外乡镇户籍的毕业生可申请在荆溪中学就读的,由家长填写《闽侯县外乡镇子女在荆溪镇入学申请表》,申请关源中学就读可直接录取;申请荆溪中学的,在学位余额的情况下,直接安排至荆溪中学,如学位不足统筹安排关源中学就读,不服从安排的回原籍所在地对口中学录取。
2、学籍在荆溪关源片区的本县外乡镇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可申请在关源中学就读,由家长填写《闽侯县外乡镇子女在荆溪镇入学申请表》,直接安排至关源中学,不服从安排的回原籍所在地对口中学录取。
3、本县外乡镇子女定义:指在荆溪镇应届毕业生中,非荆溪镇户口的本县户籍学生。
应携带的材料:①学生户口簿(首页和孩子共2张、复印时要求上下排版印在同一张页面内)、②租赁证明(半年以上的租住合同、房东身份证复印件、房屋出租村委证明)③辖区内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
(三)外县、市随迁子女录取政策
1、学籍在荆溪地区各小学的随迁子女要求在荆溪镇两所中学就读的,由家长填写《随迁子女初中一年级在闽侯县入学申请表》,提供:①原籍户口本和父母身份证;②父母双方在本镇内居住证、房产证或暂住登记凭证(随迁子女父母2019年2月28日及以前暂住登记信息已录入福建省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并持有辖区内福建省暂住登记凭证的),即符合条件。
2、学籍在荆溪沿江片各小学的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申请在荆溪中学就读的,若人数低于招生计划数,则直接就近安排该中学;若超过荆溪中学计划数,则采用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中学,超出部分学生统筹安排在关源中学,不服从安排的回原籍所在地录取。
根据实际情况,若确有需要电脑派位,时间安排在2019年6月28日早上九点(时间若有改动,将另行通知到各校,由各校负责通知学生),派位地点安排在荆溪中心小学五楼录播室。
3、学籍在荆溪地区关源片小学的随迁子女,申请在荆溪镇就读的,全部就近安排在关源中学,不服从安排的回原户籍所在地对口中学录取。
备注:关源片小学指:关西小学、关东小学、关中小学、埔前小学
沿江片小学指:荆溪中心小学、港头小学、关口小学、光明
小学、龙山小学、古山洲小学、永丰小学
以上的“计划数”指荆溪中学录取完片内生、本县外乡镇学生后的剩余学位。
(四)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农民工子女录取政策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的若干意见》(闽政〔2016〕11号)和市、县有关去库存政策文件,在我镇购买新建商品房,持有经房屋登记(住建)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预告登记证明(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农民或农民工,其子女如在本镇公办小学毕业,视同片内生升入对口初中。
1、在本镇就读小学的农民工子女应届毕业生,已购买荆溪镇中铁城、中庚香山天地、凤翔湖滨世纪商品房的,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安排荆溪中学就读。
2、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农民或农民工需在6月16日至30日(双休日除外)到荆溪学区报名登记。应携带的材料有:学生户口簿(首页和孩子共2张、复印时要求上下排版印在同一张页面内)、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预告登记证明、房屋信息查询证明(可到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处申领)。
备注:农民和农民工进城购房具体认定条件如下:?购房者为本县乡镇及以下户口或持农民身份证明的即视为农民和农民工;?“进城购房”是指购买新建商品房,购买办公用房、店面及二手房的农民和农民工子女不列入照顾范畴,购买时间应在《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的若干意见》(闽政〔2016〕11号)印发后(2016年2月17日及以后)。
(五)其它政策照顾生录取政策
1、凡在我镇毕业的外商及港、澳、台商子女及本地驻军部队干部子女申请在我县初中入学的由学区予以统筹安排就近入学。
2、因住宅被征收需跨片区升学的,户籍已迁移的按户籍划片升学,户籍未迁移的经家长申请(附住宅征收安置协议、户口簿、居住证明材料),拆迁办审核盖章后,由教育局根据安置地中学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升学,不服从调剂的回原户籍地升学。
四、报名工作
1、初中报名工作由荆溪小学学区负责。
2、凡具备报名条件的学生,应按规定的时间在原毕业小学报名。
报名时间:5月26-6月15日。小学毕业生的户籍以6月30日时的户籍地为准。(所有学生的档案应附学生户籍复印件)
3、各小学在招生报名时要查验核对学生户籍信息材料,不得弄虚作假;要妥善保管学生报名登记表等毕业档案,不得随便交由他人。如有违规,一经查实,追究学校校长及经办人员责任。
4、凡已录取的学生无正当理由不予退档改录,以确保2019年我镇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五、民办中学招生工作
申请到民办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须填写《闽侯县初中招生报考民办学校志愿表》一式二份,由招收学校根据市教育局的批文及学生填报的志愿(民办学校一份、县招生办一份),在县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范围内进行招生,一经录取不得退档。
六、小学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
为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在把好小学毕业考试合格质量关的基础上,综合学生平时成绩与表现实行小学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综合评定要力求公正、客观、反映学生真实情况。评定成绩一律采用等级制。
小学毕业生毕业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19日(星期三)。检测的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
上午:9:00—10:40(语文)
下午:2:00—3:20(数学)
3:40—4:30(英语)
凡小学毕业生语、数、英及考查科目综合成绩 (含补考成绩)均及格者,发给小学毕业证书,不符合毕业条件的,可发给小学结业证书,全部升入初中就学。
七、日程安排
2019年荆溪镇初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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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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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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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招生报名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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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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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毕业班学生初中招生报名,学校组织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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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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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区(实验小学)审核、填报、装袋初中招生报名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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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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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区(实验小学)上报初中招生报名情况统计表及学生招生档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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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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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办审核招生档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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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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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江中学、英才学校、金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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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1日—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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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区各民办学校初中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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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溪镇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