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08904-30-2016-00050 | 文号 | 通政〔2016〕185号 |
发布机构 | 南通镇 | 生成日期 | 2016-06-16 |
标题 | 南通镇2016年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索 引 号 | FZ08904-30-2016-00050 | ||
文号 | 通政〔2016〕185号 | ||
发布机构 | 南通镇 | ||
生成日期 | 2016-06-16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南通镇2016年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 ||
内容概述 |
各村(居)、南通中学、闽侯八中、南通小学学区:
为了贯彻《义务教育法》及侯教初〔2016〕4号文件精神,切实保证所有小学毕业生都能到初中就读,确保九年义务教育的贯彻实施,现就我镇2016年初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原则
继续实行“户籍划片和相对就近对口入学”的原则,凡本地户口小学毕业生原则上按照相对就近的办法安排到初中入学。
二、本届毕业生情况:
1、现在校毕业生数434人(其中本镇户口288人,本县外乡镇28人,外县118人)。
2、本镇户口在外地借读估计67人。(南中片37人,八中片30人)。
3、本县外乡镇户口毕业生28人(购买商品房除外)回原籍录取,本镇在外地借读生部分回来录取及外县学生部分回原籍录取,则今年初一要招收10个班,拟闽八中招收6个班,约282人,南通中学招收4个班,约187人。
三、闽八中、南通中学就近划片招生范围(按毕业生户口所在地划片录取):
闽八中拟招生范围:新岐13人、马腾7人、文山21人、桥街2人、泽洋37、泽苗16人、廷宅8人、陈厝33人、罗洲21人,户口在以上村现在外学习的毕业生估计30人,随迁子女94人,估计招生282人。
南通中学拟招生范围:南通33人、瓜山21人、银安22人、古城16人、建南9人、方庄8人、双洲17人,户口在以上村现在外学习的毕业生估计37人,随迁子女24人,估计招生187人。
四、政策照顾学生可根据政策,确定录取学校(闽八中或南通中学)。
五、足球特色学校毕业生对口招生闽侯八中。
六、本县外乡镇户口毕业生,可在原就读学校报名,报名后回原户籍对口初中录取。
七、本县户口在外县就学的请于2016年7月15日之前到县教育局招生办(初教科)报名,报名时应随带户口簿和原毕业学校提供的学生档案。
八、毕业生中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原则上应回原籍招生,若要求在我镇初中就读的,须由家长填写《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一年级在我县入学申请表》,并提供“三证”:(1)原籍户口本和父母身份证;(2)父母一方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
同或营业执照;(3)父母双方的暂住证半年以上。经学区审批后,方可在原就读学校报名。初步拟订在八中片小学就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八中录取,在南中片小学就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南中录取。
九、购买新建商品房农民或农民工,其子女升初中根据购房所在乡镇村落划片进行安排。报名时需提供购房合同和房屋预告登记证书。
十、各小学在招生报名工作中要核对学生的户籍原件,保管好毕业生的报名登记表,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随意将报名登记表交予学生家长。如有违规,一经查实,追究学校校长及经办人员责任。
十一、凡已录取的学生无正当理由不予退档改录,以确保2016年我县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十二、报名时间:6月3日-25日。小学毕业生的户籍以报名时(6月3日)的户籍地为准。(所有学生的档案应附学生户籍复印件)
南通镇人民政府
201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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