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08901-3000-2022-00021 | 文号 | 无 |
发布机构 | 闽侯县青口镇 | 生成日期 | 2022-05-18 |
标题 | 青口镇人民政府关于《福建省历史文化名镇闽侯县青口镇保护规划(2022-2035)》的公示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福建省历史文化名镇闽侯县青口镇保护规划( 2022-2035 )已经编制完成,为使该规划更趋完善,请社会各界提出建设性建议,以进一步修改完善,现将规划进行公示。深入挖掘青口镇的历史文化内涵和价值特色,充分利用丰富的历史人文资源,综合开发文化展示和体验、历史文化旅游等有文化内涵、高品质的服务型产业,引导青口镇的发展脉络由单纯的汽车工业城向生态友好城市与历史文化名镇的转变,在实现市场化的同时实现空间的增值。通过为非物质文化提供空间载体,加强乡土文化宣传教育与传统技艺传承及引导旅游开发,发展文化体验项目。 |
索 引 号 | FZ08901-3000-2022-00021 | ||
文号 | 无 | ||
发布机构 | 闽侯县青口镇 | ||
生成日期 | 2022-05-18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青口镇人民政府关于《福建省历史文化名镇闽侯县青口镇保护规划(2022-2035)》的公示 | ||
内容概述 | 福建省历史文化名镇闽侯县青口镇保护规划( 2022-2035 )已经编制完成,为使该规划更趋完善,请社会各界提出建设性建议,以进一步修改完善,现将规划进行公示。深入挖掘青口镇的历史文化内涵和价值特色,充分利用丰富的历史人文资源,综合开发文化展示和体验、历史文化旅游等有文化内涵、高品质的服务型产业,引导青口镇的发展脉络由单纯的汽车工业城向生态友好城市与历史文化名镇的转变,在实现市场化的同时实现空间的增值。通过为非物质文化提供空间载体,加强乡土文化宣传教育与传统技艺传承及引导旅游开发,发展文化体验项目。 |
青口镇人民政府关于《福建省历史文化名镇闽侯县青口镇保护规划(2022-2035)》的公示
福建省历史文化名镇闽侯县青口镇保护规划(2022-2035)已经编制完成,为使该规划更趋完善,请社会各界提出建设性建议,以进一步修改完善,现将规划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5月18日—2022年6月18日
联系方式:闽侯县青口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591-22762127
一、规划范围与期限
规划范围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次为整个青口镇域,总面积为128平方公里;重点保护镇域格局形态,“负阴抱阳、金带环抱”的选址特色,明确历史文化遗产、历史资源集中片区的保护要求与措施。第二层次为依托于村落的多处历史资源集中片区,包括青圃、沪屿、莲峰、大义、东台、九条金带墓群六个片区,该范围主要针对历史资源集中片区周边自然环境、整体街巷格局和传统风貌以及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本次规划除对上述六处历史资源集中片区划定保护范围并提出保护要求外,还特别对青圃片区提出更为详细的保护要求和规划引导措施,划定核心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和环境协调区范围线。
本规划期限为2022-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2-2025,远期为2026-2035。
二、保护目标
合理划定保护区,优先保护青口镇现存重要的历史要素和信息,保护青口镇文化遗产、历史景观与风貌特色,保持传统街巷、山水格局的空间尺度与景观特征。在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前提下有序更新,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和防灾救灾设施,提升居民生活环境和品质。深入挖掘青口镇的历史文化内涵和价值特色,充分利用丰富的历史人文资源,综合开发文化展示和体验、历史文化旅游等有文化内涵、高品质的服务型产业,引导青口镇的发展脉络由单纯的汽车工业城向生态友好城市与历史文化名镇的转变,在实现市场化的同时实现空间的增值,提高 青口镇吸引力和活力,促进青口镇历史、文化、环境及社会的综合发展。协调青口历史资源集中片区与周边城镇区域的功能和风貌关系,协调青口传统区域与城镇新区的保护与发展。
三、保护层次
构建“镇域、历史资源集中片区、历史文化遗存”三个保护层次,每个保护层次都有不同的侧重点。
四、镇域保护内容
重点保护山水环境资源、“负阴抱阳、金带环抱”的镇域格局形态、历史资源集中片区、历史文化遗存、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优秀传统文化。镇域范围内形成“一轴、一环、六区、多点、多项”的整体保护框架。
一轴:流经青口镇的淘江水系。
一环:以五虎山、鳌峰山、青龙山、五峰山等山脉组成的山体外环。
六区:六大历史资源集中片区,分别为青圃、沪屿、大义、东台、莲峰和九条金带墓群。
多点:分布于镇域内的各级文保单位、未定级文物点、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历史环境要素等物质文化遗存。
多项:流传于镇域范围内的民间文学、民间戏曲、民俗、传统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存。
五、青圃历史资源集中片区保护内容
(一)保护范围划定
1、核心保护范围
核心保护范围的划定,以灵济宫为核心,东至灵济宫东侧巷道,南至中心街南侧沿街建筑,西至青长路西侧沿街建筑,北至青圃中心小学和林白水故居,总面积5.01公顷。
2、建设控制地带
建设控制地带范围为核心保护范围之外,东至绕城高速南侧,南至鳌峰山脚的规划快速路,西侧和北侧至青圃河,面积为92.16公顷。
3、环境协调区
环境协调区为建设控制地带之外,对青圃的生态环境有显著影响的区域。范围上至东向及南向的山体制高点,西至青潭溪,北至沈海高速公路,面积为1381.32公顷。
(二)保护要求与措施
1、核心保护范围
(1)采取整体对待、严格保护的措施。保护传统街巷空间与格局,区内的建筑和 环境以保护和维修为主,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但是,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除外(建筑的形式应为坡屋顶,高度为两层及以下,体量宜小不宜大,色彩应以青、白、灰为主色调,以原木色和绛红色为辅助色调).
(2)严格保护该范围内传统街巷的格局、风貌、尺度,严禁侵占街巷空间进行建设;严格控制沿街巷建筑的高度、体量、色彩及形式,恢复街巷传统铺装;整治传统街巷的步行环境。
(3)该范围内建筑应分类予以保护、整治和改造。
文物保护单位及尚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登记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规划中文物保护相关内容对文物保护单位及尚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登记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保护。
建议历史建筑的保护,不得改变外观特征,应严格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保护,同时应加强对建议历史建筑保护情况的动态监管。
传统风貌建筑的保护,应严格保留建筑原有的院落形式、外观样式、内部结构、建筑材料及雕刻工艺等。在保证木构架主体不变的情况下,可对建筑内部进行适当改造,增加必要的现代化设施,改善居住条件。
与传统风貌相协调建筑的保护,可予以保留,重点整治建筑立面中与传统风貌不相协调的部分。
与传统风貌不相协调的建筑,应择机降层,整治沿街立面和第五立面。使其在高度、体量、样式、色彩方面与周边历史环境相协调。对与传统风貌严重冲突的建、构筑物,以及破坏街巷重要空间序列、视线廊道的不协调的建、构筑物,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进行拆除重建,重建建筑应传承历史文脉,鼓励创造能够代表青圃历史文化特色的新建筑形式。
(4)核心保护范围内建筑层数应为 1-2 层,檐口高度原则上不得高于 7 米。建造活动应尊重原有地形,不得进行大规模土方工程。
(5)对核心保护范围内街巷两侧建筑、建议历史建筑、历史环境要素等进行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设置广告牌匾的,新增设施的高度、体量、色彩和样式等应保持与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相协调。
(6)对核心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以及迁移历史建筑等活动进行审查时,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采取有效措施征求公众意见。
(7)核心保护范围的主要出入口应设置保护标志。
2、建设控制地带
(1)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应采取不同的方法和措施进行控制、保护、整治、利用。对建设控制地带内现存废墟、质量较差、风貌较差的建筑所在区域允许适当进行改、扩、新建活动,但新建建筑应严格按照本规划控制要求,与传统建筑风格相协调,同时不得破坏传统街巷格局、空间尺度及文化景致等;对现有的不协调建筑应进行改造或拆除,使其与核心保护范围的环境相协调。
(2)建设控制地带内改建和翻建建筑物,因保持或者恢复其传统格局、历史风貌的需要,难以符合相关建设标准和规范的,应不突破原有建筑基底、建筑高度和建筑面积且不减少相邻居住建筑原有日照时间。
(3)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活动不得遮挡青圃重要节点及周边山体的互视通廊关系。同时,新建、扩建、改建道路时不得破坏传统街巷格局与空间尺度。
(4)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的形式宜为坡屋顶,体量宜小不宜大;高度控制最上层檐口不超过9m,屋脊总高不超过12m,建筑为3层以下(含3层);色彩应以青、白、灰为主色调,以原木色和绛红色为辅助色调,力求与传统风貌相协调。
(5)避免大拆大建,注意历史文脉的延续。
3、环境协调区
(1)保护以鳌峰山、青圃河、青潭溪组成的山体、河道等生态本底及“连山接水旷野”的自然风貌特征,保护山体制高点之间的互视通廊关系。
(2)重点控制好区内的鳌峰山、青圃河及青潭溪等山水资源与开发建设的关系,加强植被种植与生态保育,为镇域文化核心提供良好的生态底蕴和景观背景。
(3)对区内现存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保护范围、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登记不可移动文物应按照文物保护相关规定进行严格保护。
(4)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时,高度、体量、色彩等应与历史风貌相协调。
六、历史文化遗存遗产保护内容
1、物质文化遗存的保护与利用
保护现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4处,文物点34处,建议历史建筑36处,建议传统风貌建筑93处。物质文化遗存秉承活态保护的理念,在保护的前提下,进行必要的修缮和合理的利用。
2、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
保护青口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与地方习俗、传统技艺、民间信仰等。通过为非物质文化提供空间载体,加强乡土文化宣传教育与传统技艺传承及引导旅游开发,发展文化体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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