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08903-2500-2020-00017 文号 祥政〔2020〕148号
发布机构 祥谦镇 生成日期 2020-06-10
标题 祥谦镇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组织民间龙舟活动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各村、各镇直有关单位:鉴于暴雨连连。且新冠肺炎疫情还未结束,为避免造成人员聚集,经研究决定,今年在全镇范围内禁止组织民间龙舟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擅自组织和举办民间龙舟活动。各村按“属地管理”原则,针对端午节等重要时段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标语、微信群等媒体,大力宣传禁止组织民间龙舟活动的决定,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正确对待民间龙舟活动。派出所要进一步强化治安管理,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对擅自敲龙舟鼓和建、修、借、租、买龙舟、组织龙舟上水等违规行为,及时采取强制措施,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索 引 号 FZ08903-2500-2020-00017
文号 祥政〔2020〕148号
发布机构 祥谦镇
生成日期 2020-06-10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祥谦镇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组织民间龙舟活动的通知
内容概述 各村、各镇直有关单位:鉴于暴雨连连。且新冠肺炎疫情还未结束,为避免造成人员聚集,经研究决定,今年在全镇范围内禁止组织民间龙舟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擅自组织和举办民间龙舟活动。各村按“属地管理”原则,针对端午节等重要时段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标语、微信群等媒体,大力宣传禁止组织民间龙舟活动的决定,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正确对待民间龙舟活动。派出所要进一步强化治安管理,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对擅自敲龙舟鼓和建、修、借、租、买龙舟、组织龙舟上水等违规行为,及时采取强制措施,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祥谦镇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组织民间龙舟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15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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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各镇直有关单位:

  鉴于暴雨连连。且新冠肺炎疫情还未结束,为避免造成人员聚集,经研究决定,今年在全镇范围内禁止组织民间龙舟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擅自组织和举办民间龙舟活动;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借建造龙舟和划龙舟的名义寻衅滋事、封建迷信、强制摊派、变相敛财等活动。

  二、各村按“属地管理”原则,针对端午节等重要时段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标语、微信群等媒体,大力宣传禁止组织民间龙舟活动的决定,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正确对待民间龙舟活动。充分理解和全力支持镇政府在疫情期间禁止龙舟活动的决定。

  三、各村要进一步强化巡查力量,分区划片加强日常巡查,全面掌握动态,特别是在重要时段主动介入,强化措施,提前防范。包村领导、包村工作队、村主干和包片段警要全面掌握所在村每只龙舟动态,对各村划龙舟积极人员,尤其是可能策划、组织龙舟活动的重点对象要从严掌控。对有违规苗头的,以及借龙舟活动名义进行封建迷信、强行摊派、变相敛财等行为的,各村干部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采取果断措施予以处置。市场监督管理所要组织力量深入排查龙舟制作点,严厉打击无照制造、经营龙舟的行为。派出所要进一步强化治安管理,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对擅自敲龙舟鼓和建、修、借、租、买龙舟、组织龙舟上水等违规行为,及时采取强制措施,依法予以严肃处理;要密切掌握网络舆论动态,对在网络上恶意散布谣言,企图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

  四、各村要建立重大信息快报制度,包村工作队或村干部发现有违规苗头的,须采取果断措施并逐级上报信息,确保重大信息报送及时准确。镇纪委将对各村禁止民间龙舟活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思想不重视、发现问题隐瞒不报、处置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责任。

  五、各村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疫情期间禁止组织民间龙舟活动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禁止组织民间龙舟活动工作。

特此通知

 

 

                            祥谦镇人民政府

202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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