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08915-2500-2024-00010 文号 箬政〔2024〕27号
发布机构 小箬乡 生成日期 2024-07-02
标题 小箬乡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的方案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各村委会、中小学校: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若干措施》 ,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权益,维护教育公平。在我县投资经商的港澳同胞子女、华侨子女、外籍子女及优秀回国人员子女等属国家、省、市特殊照顾对象的,按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予以照顾安排。住宅被征收人适龄子女可依住宅征收部门的住宅征收安置协议、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按以下办法安排入学:原地安置且住宅被征收前符合片内生条件的,可在原居住地片内小学入学。
索 引 号 FZ08915-2500-2024-00010
文号 箬政〔2024〕27号
发布机构 小箬乡
生成日期 2024-07-02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小箬乡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的方案
内容概述 各村委会、中小学校: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若干措施》 ,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权益,维护教育公平。在我县投资经商的港澳同胞子女、华侨子女、外籍子女及优秀回国人员子女等属国家、省、市特殊照顾对象的,按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予以照顾安排。住宅被征收人适龄子女可依住宅征收部门的住宅征收安置协议、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按以下办法安排入学:原地安置且住宅被征收前符合片内生条件的,可在原居住地片内小学入学。

小箬乡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的方案

发布时间:2024-07-02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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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委会、中小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若干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权益维护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范学校招生行为,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有关文件精神,照《闽侯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侯教初〔20247)和《闽侯县2024小学一年级招生办法》文件精神,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现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小箬2024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招生组织

为加强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小2024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长:张  

副组长:周迎锋

  员:黄拔洁  冯师辉  周境政  林幸敏  吴伟巍

、招生原则

1.依据“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各小学应按行政村划片范围进行招生,学校按照学生家庭实际住址在规定的完小范围招生。依法保障每一个适龄儿童享有义务教育的权利招生工作由学区指导,各小学组织实施。

2.合理控制班生额:小学一年级班生规模原则上要按照 政策规定标准执行,人数控制45人之内。

3.坚持控辍保学。各校要做好片区内适龄儿童的组织入 学工作,确保做好控辍保学工作。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 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 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 责任。

4.坚持公正公开。要进一步完善招生公开制度,创新宣 传形式,通过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或以新闻发布会、 访谈、发放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等方式,就核心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 性。要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招生办法,学校的办学性质、 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报名时间地点、所需证明材料,以及招生咨询服务电话、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学校要及时公布招生结果,方便群众,畅通社会反映问题渠道,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招生公平、公开、公正。

、招生对象

各小学招收户籍关系在本招生划片区内以及符合政策 要求年满六周岁(2018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学)的适龄儿童。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 送其入学。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学区提出申请,经学区审核后,上报县教育局初教审批。

、招生办法

(一)片内生

根据行政村范围,按照学生家庭现居住地址划定招生范 围。

1.、湖柄、西村、尚锦、大坂、中平户籍的适龄儿童由小中心小学招生,计划招30人。

2.尚格、福田户籍的适龄儿童由尚格小学招生,计划招 5人。

3.本乡户籍的适龄儿童如有特殊情况,经家长申请,学区批准,可以在本乡的各所小学招生。片内生招生由小箬小学学区依据招生政策负责具体实施,有争议的报县教育主管部门裁定。

)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1.军人子女按相关政策予以照顾安排其入学材料由县人武部负责审核,各校复核。提供材料:①军人所在部队团级政治部的函件(人武部盖章确认);②军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③军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户口簿等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参照军人子女入学,材料经县消防救援大队审核确认后,向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教育行政部门复核后,由各校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提供材料:①消防救援人员所在部门证明(加盖单位公章);②消防救援人员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③户口簿、工作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引进人才及高层次人才子女

引进人才及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省县相关政策予以照顾安排。提供材料:①省、市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引进高层次人才证》和高层次人才入选文件(以上有效证书或入选文件的复印件需加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确认章);②引进人才高层次人才与子女的户口簿(如子女与父母不在同一本户口簿,则需分别提供户口簿及出生证、结婚证等能够证明相互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按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及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办理。

(五)港澳台及外籍人员子女

1.在我县投资经商的港澳同胞子女、华侨子女、外籍子女及优秀回国人员子女等属国家、省、市特殊照顾对象的,按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予以照顾安排。

2.台商子女可到片区内相对就近的定点小学就读,也可在居住地片区内小学就近入学。其入学由监护人向县台办提出书面申请,提供入学所需材料,经县台办审核确认后报县教育局审批。

3.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和华侨子女需在居住地附近小学就读的,可向各校提出申请,由各校统筹安排入学。父(母)片内有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的港澳台适龄儿童,可参照片内生规定(户籍要求除外)安排入学。外籍学生原则上统筹安排经备案具有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资格的学校。

)孤儿、烈士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

长期寄养在亲属家中且户籍关系在同片区内的孤儿、烈士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经教育局审批后由各校就近安排入学。

拆迁户子女入学办法

住宅被征收人适龄子女可依住宅征收部门的住宅征收安置协议、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按以下办法安排入学:

1.原地安置且住宅被征收前符合片内生条件的,可在原居住地片内小学入学。

2.异地安置且已把安置地作为日常居住地但户口未迁移的,可由安置地所在地学校安排入学。

3.货币补偿安置且尚未购房的,可由户籍所在地学校统筹安排入学;以货币安置补偿款购买商品房,自《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3年内,被征收人子女仍可在原被征收住宅划片区内小学入学。 

)其他政策照顾生入学办法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因故在暂住的非户籍所在地申请就学,经学校审核后,视学位余额情况予以统筹安排入学:

1父母双方从事地质勘探等流动性较大的工作,需由亲属照管的学生;

2父母双方因工作调动不在学生户籍地工作,需随父母居住生活的学生;

3父母离异,抚养一方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或丧失监护能力,确需由其亲属抚养监护的学生。

随迁子女

随迁子女必须提供“三证”(原籍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父母一方与就读乡就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父母双方在就读乡半年以上的暂住证)。(从2021年起随迁子女入学报名时父母必须持有居住证,暂住登记凭证不再作为入学依据)。

五、招生计划

中心小学招收1个班,尚格小学招收1个班,班生规模不超出45人。

六、招生时间

1.片内生及政策照顾生报名时间:20248月7日-9(含线上报名)

2.随迁子女报名时间:2024年7月1日-7月13日(双休日除外)

七、招生途径

下载“e福州”APP,首页搜索“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榕教之窗>>榕教招生>>小学招生。

经办人:林幸敏(小箬中心小学 13459492174)

        吴伟巍(小箬尚格小学 13950360122)

八、具体要求

1.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招生政策的宣传力度,使义务教育的基本理念、免除学杂费、寄宿生生活补助、农村学校免课本费等政策家喻户晓,为小学招生创造良好氛围。各学校应到公安户籍部门对本辖区内的适龄儿童情况进行摸底,了解当年适龄儿童人数,确保每个适龄儿童都能按时入学。

2.坚持阳光招生。要进一步完善招生公开制度,要向社 会公布招生政策、招生办法,学校的办学性质、招生范围、 招生计划、报名时间地点、所需证明材料。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招生公平、公开、公正。

3.做好适龄儿童入学地址审查认定。小学一年级是依据 适龄儿童的户口年龄和家庭实际住址来招生的。凡年满六周 岁的儿童应按家庭实际住址到所在学区范围的小学入学(学 生年龄以公安局户口本为准)。凡适龄儿童提供自己和父母 的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小箬乡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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