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程道光、林木金的不动产权继承公示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2-07-19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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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文勇申请坐落于甘蔗街道十字街39号闽侯县旧城改造安置房(现:瀛洲花园小区)A7#楼1902单元不动产产权继承登记,该不动产现登记于林木金名下(不动产权证:闽(2022)闽侯县不动产权第0001288号),系林木金、程道光的夫妻共有财产。林木金、程道光已故,本登记机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确认该不动产中属于林木金、程道光的产权份额由程文勇一继承。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有异议者请在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闽侯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西大道55号)提出。

     闽侯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