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闽(2019)闽侯县不动产权第0020512号《不动产权证书》
注 销 登 记 公 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我局将依职权对下列不动产予以注销登记。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2年8月2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提交给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办理注销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西大道55号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二层闽侯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0591-22076187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码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用途 |
宗地面积 |
备注 |
1 |
福建六建杭萧科技有限公司 |
闽侯县鸿尾乡大模村 |
闽(2019)闽侯县不动产权第0020512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金属制品业) |
107662平方米 |
依职权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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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