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程天波不动产权继承公示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3-11-13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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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钗、程雪梅共同申请坐落于甘蔗街道十字街39号闽侯县旧城改造安置房(现:瀛洲花园小区)A6#楼2504单元,不动产权证号:闽(2020)闽侯县不动产权第0013016号,上述房产是程天波、王金钗的夫妻共有财产。程天波已故,本登记机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确认该不动产中属于程天波的产权份额由王金钗、程雪梅共同继承。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有异议者请在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闽侯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西大道55号)提出。

     闽侯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