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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思标 林宝玉 因保管不善,将 闽(2022)闽侯县不动产证明第0015275 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期限: 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5月10日)
声明人:罗思标 林宝玉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