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水英 洪茂在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5-04-18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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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预告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侯房预YR字第1504684

刘水英

洪茂在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350121005020GB00008F00090108

甘蔗街道昙石山西大道266号美和首府(现:美和天著花园)1#-4#楼连接体地下室地下1层108车位

 

 

    公告单位:闽侯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5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