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必营不动产登记证书作废公告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5-04-30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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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22)闽侯县不动产权第0015185号

刘必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350121008004GB00027F00050086

竹岐乡麦浦路25号春江悦茗花园3号楼1208单元

 

 

公告单位:闽侯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5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