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把历史文物保护和活化利用工作列入日常监督重点,形成多渠道交叉巡查机制,紧盯县、乡、村、点文物保护主体责任落实、项目审批、专项资金使用等方面,对文物保护和活化利用的关键环节、关键人员以及风险隐患“把脉问诊开方”,严肃查处文物保护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督促落实好文物“守护人”制度。
据悉,2021年以来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共出动检查人员32人次,谈话提醒5人次,督促县博物馆发出《文物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7份,指出存在的隐患,如明火进殿、移除易燃物品及环境整治等,并要求限期整改,及时反馈。
为更好推动文物保护工作落细落实,把历史资源保护好,把历史文化传承好,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督促责任单位完成了484处文物地形测绘、保护范围、建控地带定线落图工作,同时建立了综合管理平台,可通过网页端、APP端直接查看不可移动文物现状核查数据,文物信息化管理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此外,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创新方式方法,促进文物活化利用,让文物成为党史学习教育和助推乡村振兴的源头活水。如,在符合保护要求前提下,实施“文物+”战略,将县文物保护点程由灿厝修缮后,打造成家风家训馆,成为党员干部和群众参观学习的好去处。
保护文物不停歇,跟进监督不止步。“我们将继续做好文物保护工作,持续跟进监督、精准监督,推动相关职能部门扛起主体责任,不断提高保护文物的能力和水平,为保护文化遗产提供坚强纪律保障。”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