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十四届闽侯县委第四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暨培训会召开。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纪委监委机关班子成员、县纪委监委机关各室(部)负责人、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负责人、县委宣传部办公室负责人、参加第四轮巡察工作的全体干部、县委巡察办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根据我县巡察工作安排,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第四轮巡察于2月21日启动。
部署会上,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培煌同志宣读巡察组授权任职和巡察任务分工决定。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陈秀香同志就新一轮巡察工作提出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 强化巡察政治属性
要聚焦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职责、重点任务、业务特点,精准有效发现有质量的新问题、深层次问题,紧盯权力责任和“关键少数”,分类别分领域制定监督重点,高度关注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反复发生、大面积发生、影响深远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形成有价值、有分量、有深度的问题线索和巡察报告,持续发挥震慑作用。
二、强化责任担当 彰显巡察利剑震慑
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找准工作定位、强化责任担当,主动跟进服务保障“国之大者”,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这一生命线不能丢,推动改革、促进发展这一目标不能变,把严的要求贯彻到政治巡视巡察全过程各环节,以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自觉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三、加强队伍建设 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铁军
巡察组承担着开展党内监督的重要职责,肩负着县委的信任和重托,要切实负担起巡察工作的政治责任,突出政治巡察定位,把“严、准、实、稳”贯穿巡察全过程各环节。要进一步加强理论武装,强化业务能力,夯实作风建设,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察,精准、客观、全面地发现问题反映问题推动解决问题,确保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
在接下来的培训会上,县纪委常委、县委巡察办主任林建鸿同志解读了本轮巡察工作实施方案;县委巡察办副主任陈建胜主持巡察工作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