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政农机〔2025〕21号
闽侯县农业机械保障中心关于印发《闽侯县
农机购置补贴举报投诉处理制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个人)、中心各科(所):
现将《闽侯县农机购置补贴举报投诉处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闽侯县农机购置补贴举报投诉处理制度》
闽侯县农业机械保障中心
2025年 5月 26日
附件
闽侯县农机购置补贴举报投诉处理制度
为切实做好农机购置补贴举报投诉处理工作,进一步强化监管责任,严明工作纪律,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及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有关要求,结合本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投诉工作的必要性
农机购置补贴举报投诉是农机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协调企业与用户的关系,促进生产企业和经销企业提高机械制造和售后服务水平,推动我县农机化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投诉的范围
购机者由于机具的产品质量、作业质量、维修质量和售后服务或对经销商有违规经营行为、对农机工作人员有违纪行为引发的异议,均可向闽侯县农机保障中心投诉。
农机投诉电话:0591-22072373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甘洲路19号
三、投诉的处理
受理投诉人员要做好登记工作,如实记录诉求内容。对实名投诉的,要准确登记投诉人的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并及时向投诉人反馈。需要进行调查的,要告知投诉人。投诉一般要在3个工作日内处理,农机质量投诉农忙时应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
四、工作纪律
农机投诉受理人员,应对投诉者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投诉材料要详细记载和保存,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泄漏和外借。农机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依法依纪进行处分:无正当理由拒不受理、处理投诉的;利用投诉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擅自透露投诉者信息的;对重大质量案件不及时上报,造成恶劣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