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质量和水平,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提升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安办〔2022〕12号)文件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开展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没有违法行为记录;
(二)在福州市有与其开展工作相适应的固定工作场所和办公设施,具有必要的技术支撑条件;
(三)有专职工作人员,有明确的负责评审组织和评审工作的内设工作部门,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有评审组织和评审程序文件、评审档案、质量控制体系和评审人员档案等。
二、申报材料
(一)闽侯县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申报表(见附件)。
(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固定工作场所证明材料。
(三)相关资质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四)内部管理制度、评审程序文件等材料。
(五)评审专家和评审管理人员有关专业背景材料(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相关工作年限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劳动关系法定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申报程序
坚持自愿申报原则。申报单位请于2024年12月27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书面报送闽侯县应急管理局,过期不再受理。采用邮寄方式报送的,以寄出时的邮戳日期为准。
闽侯县应急管理局将组织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按照综合评价、总量控制的原则,择优确定评审单位,并向社会公告。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要如实提供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严禁借用或挂靠资质,一经发现材料不属实,将取消申报资格。
(二)闽侯县应急管理局将加强评审单位动态监管,强化监督检查,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适时调整评审单位名录库。
联系方式:0591-22073753(电话/传真)
联系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商务中心E座
邮政编码:350100
附件:闽侯县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申报表
闽侯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12月16日
附件1
单位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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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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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注册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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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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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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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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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工作主要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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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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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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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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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专家 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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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
专业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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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员 基本情况 |
姓 名 |
性 别 |
专 业 |
专业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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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附相关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固定工作场所证明材料。 2.相关资质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内部管理制度、评审程序文件等材料。 4.评审员、评审专家劳动关系法定证明文件复印件,有关专业背景材料(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相关工作年限证明材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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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单位意见: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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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应急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