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防控新型冠状病毒影响,当前相关培训机构无法正常开展烟花爆竹主要责人机上考核。经研究,决定对前期核发的2020年度烟花爆竹57家零售点经营许可证再次续期三个月,其经营期限为: 2020年5月23日至8月22日。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福州市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办法》和《闽侯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闽侯县2020年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侯政文〔2019〕80号)要求,强化监管职责,确保我县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安全稳定。
闽侯县应急管理局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