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局 “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1.34万元,比上年减少支出5.77万元,下降33.72%。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9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10.9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运行费下降33.05%,主要是:严格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经费支出,加强党政机关一般公务用车审批,认真落实公车运行费用定额标准,加大对公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的监督检查力度,有效控制公车购置和运行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0.4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市安监局领导来我局检查工作餐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6批次、接待总人数53人次。与2016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47.5%,主要是规范公务接待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的管理规定,实行接待预算管理,健全完善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办法。
(三)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支出数与上年持平。
附件:“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