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领域招投标不规范影响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4-05-31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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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领域招投标不规范影响营商环境

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为推动整改省住建厅提出的建筑工程领域串通投标、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多发易发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有关问题,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建筑市场秩序,维护工程建设各方合法权益,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根据上级部门关于巡视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要求,我局决定开展2024年全县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回顾历史成果

1、招标项目备案与审查。全力做好本县范围内房建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指导和协调招投标市场的日常管理工作。2023年,我局共监督备案的房建市政工程招标项目为77项,累计中标金额227521万。

2、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在开标过程中,我局通过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了电子投标文件的雷同查证行动,进一步遏制恶意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2023年立案5起,查处串通投标企业4家,规避招标企业2家,处罚金额约61.85万元,不予处罚企业2家;处理投诉2件。

近期整治事项:

继往开来,根据新的整改任务和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织密工程发承包全流程监管网络,深挖彻查标前、标中、标后的建筑市场违法行为,深入查找制度机制层面的短板弱项,加快形成一批务实管用建筑市场监管制度机制,着力营造良好的建筑市场环境,促进我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近期,为落实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经我局研究提请上级部门,对《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闽侯县政府投资房建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侯政办发〔2022〕11号)、《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完善部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的通知》(侯政办〔2016〕205号)两份文件予以废止。

3月12日,福建外运福州南通物流中心(三期)工程(施工)项目评标委员会组建过程中,评标专家郑国清接到评标通知确认参加后,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评标。我局查实,该专家未按照规定的时间抵达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该专家在未联系上接送司机的情况下,自行返回上班,未对评标工作引起必要的重视,导致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推迟了两个小时以上。我局根据《福建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专家不良行为记录和考评暂行办法》对其不良行为进行了认定,并按分值进行专家信用扣分(记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