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前期物业中标备案 |
办理单位 |
闽侯县房地产管理所 |
法律依据 |
1、《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建住房[2003]130号) 2、《福建省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暂行办法》(闽建房[2004]147号) 3、《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榕房物[2007]1183号) |
办理程序 |
1、受理初审:申请人把申请资料送交县行政服务中心房管所窗口,窗口收件人对申请资料的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核对,并根据核对结果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2、审核:审核人对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要求的上报审批,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退件并说明理由; 3、审批办结 |
申报对象 |
申请前期物业中标备案的企业 |
申报材料 |
1、福州市前期物业管理中标备案表(一式两份); 2、开标评标过程记录(原件加盖招标人公章); 3、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原件加盖招标人公章); 4、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复印件加盖招标人公章); 5、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复印件加盖招标人公章); 6、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委托代理招标的)(复印件加盖招标人公章); 7、授权委托书(原件); 备注:提交的材料为复印件的,需提交其相应的原件进行核对。 |
办理时限 |
5个工作日。 |
办理机构(科室) |
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房地产管理所窗口 |
办理地址 |
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G层房地产管理所窗口 公交站点:行政服务中心 公交路线:602、517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夏时制: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非夏时制: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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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
0591-22060025、0591-22060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