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行政相对人 |
行政相对人 单位地址 |
处罚事由 |
执法依据 |
处罚结果 |
救济渠道 |
(侯)文综当罚字〔2021〕2号 |
福州市美腾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没有建立承印验证制度、承印登记制度、印刷品保管制度、印刷品交付制度、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制度等一案 |
福州市美腾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4MA2Y9T9CQ) |
福州市闽侯县祥谦镇祥通路158号(福州华虹石材有限公司)附属生产车间第一层第四层 |
印刷业经营者没有建立承印验证制度、承印登记制度、印刷品保管制度、印刷品交付制度、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制度等的 |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一款、《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闽侯县新闻出版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编码:FZ09WH-CF0392) |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
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闽侯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