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行政处罚信息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行政相对人 | 行政相对人单位地址 | 处罚事由 | 执法依据 | 处罚结果 | 救济渠道 |
(侯)文综当罚字〔2022〕3号 | 闽侯县宸晖娱乐有限公司在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一案 | 闽侯县宸晖娱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21MA321BMC8D) | 闽侯县甘蔗街道横街59号万家广场5、6号楼3层 | 在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以及闽侯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FZ09WH-CF-0011) | 警告 | 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闽侯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