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行政处罚信息(侯)文综罚字〔2023〕2号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3-04-21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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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行政相对人

行政相对人单位地址

处罚事由

执法依据

处罚结果

救济渠道

(侯)文综罚字〔2023〕2号

闽侯县艾泽拉斯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一案

闽侯县艾泽拉斯网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21MA2XPGUD8E)

闽侯县甘蔗街道街心路32号首邑步行街A区1#—5#店面

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六条及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编码:FZ01WH-CF-0059)

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编号350121200066),法定代表人秦云清(身份证号:500230**********57)五年内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闽侯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