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行政处罚信息(侯)文综罚字〔2023〕7号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3-12-06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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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行政处罚信息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行政相对人 行政相对人单位地址 处罚事由 执法依据 处罚结果 救济渠道
(侯)文综罚字〔2023〕7号 闽侯县甘蔗唐会音乐酒吧实施《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提供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禁止行为,情节严重一案 闽侯县甘蔗唐会音乐酒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121MA2VV1N26F) 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学院路31号世茂上游墅A3地块商业3#楼 实施《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提供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禁止行为,情节严重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五十二条及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编码:FZ01WH-CF-0002) 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编号:350121160042),法定代表人江卫建(身份证号:35012119********10)5年内不得担任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闽侯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